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的提名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志兰女士、陈磊先生和黄圣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潘志强先生、强永昌先生、彭贵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次换届选举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志强先生、强永昌先生、彭贵刚先生均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彭贵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朱志兰女士 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9月起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志兰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配偶的妹妹,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陈磊先生 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安徽太平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员、技术工程师、工艺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安徽太平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线缆事业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任广西纵览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厂副总监;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南大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2023年7月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黄圣植先生 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毕业于香港大学,研究生学历,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8年8月加入满利通商务服务(山东)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21年5月起就职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022年1月被聘为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1月补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7月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黄圣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潘志强先生 195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及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律师。1987年7月至1993年2月,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系讲师;1993年3月至2007年3月,任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08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17年10月至今任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潘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强永昌先生 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同年10月至次年10月,在日本东京大学经济研究所任客座研究员。现为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美国经济学会理事、Journal of Chinese Economics and Foreign Trade Studies编委会委员。曾挂职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副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学位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主任。 强永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彭贵刚先生 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兼职教授,复旦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市科委评审专家,上海市经信委评审专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理财规划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培训师。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任香港建设(股票代码00190.HK)下属公司主管会计;2005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同策房产、同进置业下属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同策房产、同进置业下属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上海贵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宏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久事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丰凯利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上海贵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上海恩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上海贵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上海星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上海贵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贵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6月1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的提名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志兰女士、陈磊先生、黄圣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提名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朱志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1.02 选举陈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1.03 选举黄圣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的提名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志强先生、强永昌先生、彭贵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提名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潘志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2.02 选举强永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2.03 选举彭贵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凡2026年6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提案1.00、2.00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7月2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2026年7月3日(星期五) 9:00-12: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邮编:200135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黄圣植 电话号码: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2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1”,投票简称为“摩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如下: 1. 除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 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票数量和持股人名称。股东在股东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3. 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若在会议召开中存在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主持人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如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4. 与会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