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为准,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如达成具体业务合作,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以及合同实施情况而定。 4.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鼓励通过资源整合等方式促进各方高质量发展。经各方认可,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在符合各自发展诉求、法律合规的前提下,在各自优质业务领域开展互利合作,提升各方核心竞争力,创造协同价值,实现多方共赢。近日,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戊方”)与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建发”)、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五方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佛山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次签订的协议均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事宜不涉及具体金额,后续所涉及的具体项目将签订对应的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甲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智斌 注册资本:132274.873545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3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影荫路6号汇通大厦三楼(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佛山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 佛山建发系由佛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控股的市属一级国有企业,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城市更新、建筑建材、智慧城市服务为四大主业,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国际评级为BBB+。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建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乙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48015798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301单元(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养护;交通领域及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技术开发、应用、咨询、服务;物业开发、管理及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公路道路广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佛山市国资委持有其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其10%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佛山市国资委所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交通产业骨干企业,其聚焦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交通科技、交通配套资源综合开发等主营业务。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协议丙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MA51CX66X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0号兴业银行大厦17、18楼(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民用机场的投资控股参股、建设和经营管理,代表政府出资建设军用机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旅客、货物的地面保障业务、代理业务和其他服务业务;经营与机场相关的辅助业务,包括飞机维修、场道建设和维护、地面运输业务、商贸、旅游、食品、餐饮、宾馆、代理等;沙堤机场地块开发利用。机场公司在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同时,依托机场主业,积极发展航空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佛山机场建设工作办公室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佛山新机场建设主体和投融资平台,主要以机场建设运营管理、开发运作相关物业和土地等为核心业务。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丁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佛山市国资委持有其91.6255%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其8.3745%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佛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广东省大型电力产业链综合服务商,以及佛山市首家获得AAA主体信用评级的国有企业。聚焦综合能源、新型电力科技、环境科技主业,涵盖智慧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新兴领域,产业布局辐射南方五省、蒙西电网及10余个海外国家。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戊方: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的 根据国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鼓励通过资源整合等方式促进各方高质量发展。各方认可,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在符合各自发展诉求、法律合规前提下,在各自优质业务领域开展互利合作,提升各方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协同价值,实现多方共赢。 2.合作内容 (1)业务资源合作领域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同意根据各自资源禀赋与业务优势,在以下业务领域开展合作: ①城市建设与运营资源:甲方将协调其城市开发运营板块资源,积极推动各方在产业园开发建设、物业服务、智慧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合作。 ②交通基础设施资源:乙方将依托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优势,在符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各方参与交通领域等业务。 ③机场开发与运营资源:丙方积极推动各方参与机场建设等业务。 ④新兴产业与投资机会:丁方将与各方共同挖掘新兴产业投资机会,在符合丁方整体利益、法律合规、市场规律前提下,积极推动各方开展相关合作。 (2)业务协同与赋能 ①品牌赋能:甲方支持戊方在其业务体系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协助戊方获取更多优质客户资源。 ②技术赋能:各方将在各自领域开展技术合作,推动各方数字化转型升级。 3.合作方式 各方开展业务资源合作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 (1)业务依法分包合作; (2)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3)资产优化整合; (4)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 (5)供应链上下游业务协同; (6)其他经五方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 4.合作机制 (1)五方联席会议机制 五方建立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各方指定代表参加,共同研究推进合作事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对接机制 各方指定专门的工作联络部门及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对接、信息收集与反馈、合作项目推进等具体工作。 (3)尽职调查与评估 涉及具体项目合作时,各方应配合开展尽职调查与可行性评估,确保合作事项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利益平衡。 5.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对本协议各方都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权利义务由各方根据本协议原则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合同予以明确。 (2)各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五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以及合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为准,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与关联方佛山建发产业园区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业务投资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截至目前,在佛山建发产业园区有限公司推进下,公司已在产业园区达成了佛山市陶谷创智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业务合作以及佛山市陶谷创智园充电站项目合作,其他工业园区项目正在跟进及洽谈中。 2.公司于2023年9月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签署了《顺德区新能源产业投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截至目前,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暂未达成具体的业务合作。 3.公司于2025年8月与墨脱县莲花圣地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佛山一墨脱两地国企联动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墨脱县城市管理局达成墨脱县莲花公园秘境小舞台建设项目合作,同时公司也在积极跟进和推动其他项目落地工作。 4.2026年3月,公司、佛山建发及佛山市一茂名市对口帮扶协作指挥部分别与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茂名市农业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佛茂国资协同系列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跟进和推动相关工作。 5.公司于2026年6月公司与佛山建发、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佛山建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跟进和推动相关工作。 6.公司于2026年6月公司与广东清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跟进和推动相关工作。 (二)本次协议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五方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