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2.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国微转债”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国微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574号”文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673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债于2021年7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 根据相关规定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附件:《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