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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对通过国家电网公司购买的电量部分,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即以电价结算的对价净额入账。 (4)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 ■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及时点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未见重大差异。 (三)分地区看,报告期你公司国外业务实现收入5744.33万元,同比增长110.17%。请结合国外业务的主要类型和内容、收入来源地及相应的收入金额、前十大客户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国外业务收入是否真实,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国外业务概况与收入构成 报告期国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44.33万元,同比增长110.17%(2024年2,733.18万元)。主要产品类型覆盖光伏组件系列、LED照明系列、汽车照明系列、荧光灯系列及紫外线杀菌灯系列等,出口覆盖法国、奥地利、柬埔寨、墨西哥、德国、波兰、印度、厄瓜多尔等国家和地区。近两年国外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对比如下: ■ 2、国外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 2025年前十大客户累计收入合计约3,690.93万元,占国外业务总收入的较大比重,具体分项如下: ■ 3、收入来源地与增幅原因 收入来源地及出口国家分布广泛,且呈现由少量大客户向多元化客户结构的趋势,主要出口国家包括法国、奥地利、德国、波兰、墨西哥、柬埔寨、厄瓜多尔等。增幅原因(核心驱动): (1)积极拓展光伏组件业务,成为收入增长的主驱动,推动海外销售规模快速扩大。 (2)控股子公司星光新能源推动了光伏组件的生产与销售服务能力提升,提升海外市场覆盖和交付能力。 (3)与海外重点客户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订单来源。 (4)公司“照明+新能源”双核心主营方向协同发力,叠加海外市场对光伏和照明类产品的需求增长。 以上因素共同推动2025年国外业务收入实现显著增长,并具备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四)分销售模式看,报告期你公司分销业务实现收入1.04亿元,同比增长92.80%。请结合分销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收入确认方法、前五大分销商基本情况、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等,说明报告期分销业务收入是否真实,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分销模式与运作 公司分销业务主要采取买断式模式。与客户签订年度或单笔销售合同后,将产品出售给客户,商品所有权及相关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客户在取得产品后,依托其自身渠道向终端客户(包括工程项目方、零售商、终端工厂、海外客户等)销售并实现利润。除质量因素,公司不对销售产品退换货。 2、收入确认与时点 收入确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且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以客户收到货物并签收确认单/取得物流签收凭证及出口报关单的时间点为收入确认时点。 3、前五大分销商基本情况及运作方式 ■ 4、是否存在销售退回 截至披露日,前五大分销商均为无销售退回情形。 5、收入增幅合理性分析 2025年分销收入显著增长,主要来自于: (1)分销渠道全面拓展与海外市场需求提升; (2)部分分销商转为长期、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 (3)公司向非标定制光伏组件的产能提升与快速放量,推动部分大客户持续增加采购。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分销业务收入真实,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的大幅增长是公司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核心客户需求释放以及产品竞争力提升的综合体现,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 (五)请量化说明报告期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增长,但毛利率特别是汽车照明系列、LED照明系列、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等主营业务毛利率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影响毛利率下滑的因素是否持续;并请说明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毛利率高达73.77%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回复】 1、2025年公司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 2、毛利率合理性分析 (1)汽车照明系列 2025年,汽车照明系列毛利率36.04%,同比下降7.95%,下滑的主要原因: 1)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美国亚马逊平台业务于2024年10月停止运营,该平台原有业务规模较大且毛利率较高,本报告期该部分高毛利收入的缺失,直接拉低了汽车照明系列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2)受汽车灯后改装市场需求萎缩影响,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为稳固市场份额,公司对部分车灯业务采取了积极的促销策略,销售单价的阶段性下调导致相关业务毛利率承压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电商渠道的产品销售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低毛利产品占比的提升对汽车照明系列综合毛利率产生了一定的下拉影响。 与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数据如下: ■ 通过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本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 (2)LED照明系列 2025年,LED照明系列毛利率21.51%,同比下降3.25%,毛利率下滑主要系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LED封装业务拉低了整体盈利水平,具体原因如下: 为巩固和提升照明业务的综合竞争优势,实现更大规模的收入增长,2025年公司积极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拓展了LED封装业务。LED封装行业整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行业毛利率普遍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的LED封装业务毛利率低于原有的照明应用业务,其收入占比的提升,结构性拉低了LED照明系列的整体毛利率。具体数据如下: ■ 与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数据如下: ■ 通过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本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 (3)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 2025年,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毛利率19.04%,同比下降4.12%,主要原因为: 1)随着锂电设备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市场价格趋于透明化。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在投标及报价过程中面临较大的价格压力,导致产品销售毛利空间受到挤压。 2)受上游供应链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设备所需的核心标准件(如工业机器人等)采购成本出现明显上涨,直接推高了设备的生产成本,进而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3)受部分客户自身产线调试进度等因素影响,设备验收周期有所延长。这不仅拉长了公司的项目交付周期,也导致安装调试及售后维护等后续投入成本不断增加,进一步侵蚀了项目利润。 与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数据如下: ■ 对比其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4)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由公司负责电站的投资建设与后续运营。公司电站所发电量,一部分为公司自用,一部分用于出租给园区租户,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 2025年,公司销售给园区租户的售电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为536.46万元,因售电收入的电费一部分来源于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一部分来源于向供电所购电,因此公司将对外销售给园区租户应分摊的购电成本303.98万元分别冲减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该业务按净额法核算,因此毛利率为73.77%,具体数据如下: ■ 若按总额法确认的业务,与同行业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对比数据如下: ■ 综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毛利率是合理的,与同行业也不存在明显差异。 (六)请按主要业务板块列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主要构成项目以及销售回款率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且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按主要业务板块列示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主要构成项目及销售回款率: 单位:万元 ■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下降,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同比增速不一致,系由于销售回款的跨期滞后和新业务对营运资金的阶段性占用所致,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时序性因素。具体原因如下: (1)2025年12月,公司出货的LED路灯及智能硬件业务实现含税销售收入2,894.36万元,受合同约定结算周期的影响,该部分货款未在当期收回(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收回1,738.84万元),导致当期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收入确认存在时间性差异。 (2)LED灯珠封装、光伏组件等新增业务:信用政策通常为月结90天,且部分客户审批流程较长,导致应收账款水平上升,现金回收周期拉长。 (3)2025年成都世运会项目,该项目报告期内销售回款率为50%,公司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部分供应商货款垫资的情况。 (4)光伏电站EPC(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开发):属工程类业务,分阶段收取进度款,上游材料多采用“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结算,导致初期需垫付较大采购资金,现金流出前置,回款滞后。 综上所述,受上述销售回款周期与采购付款节奏错配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反,符合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开展实际情况。 (七)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2394.87万元,主要为出租房屋、销售材料收入、售电收入、2025年信息安全与系统集成业务。请说明各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金额,与上年相比是否存在差异;并请逐项对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其他应扣除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完整准确。 【公司回复】 1、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通过上表可见,报告期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为2,394.87万元,与上年 2,426.61万元相比同比下降1.31%,差异较小,主要由出租房屋、销售材料收入、售电收入及信息安全与系统集成业务构成的扣除项组成。 2、收入扣除分析 (1)照明板块(产品系列包括:荧光灯系列、紫外线杀菌灯系列、汽车照明系列、LED照明系列产品) 照明板块是公司传统主营业务,该收入来源于正常生产经营,交易链条完整(合同/订单、采购、生产、交付、验收、回款及票据流一致)。结合既有人员场地投入及在手订单情况(截至2026年1季度完成6,024.97万元),业务具备持续性基础;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竞争及成本因素影响,与公司经营模式相符。 (2)信息安全与系统集成板块 信息安全与系统集成板块为2024年开始的新业务,当前收入体量小且稳定性不足,对公司整体贡献有限,因此相关收入纳入扣除口径单独列示说明。 (3)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 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收入来源正常生产经营,交易环节完整,公司为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合理。当前订单充足,业务具持续性,毛利受产品结构及市场影响,符合发展阶段特征。 (4)光伏板块(产品系列为:光伏组件系列、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开发(光伏电站EPC)、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1)收入扣除结论 ①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售电)收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仅建立园区自有电站,对园区内租户收取电费,售电业务,未形成规模化经营,故作为扣除项。 ②光伏电站EPC与光伏组件制造收入:拥有多项专业资质,业务和团队成熟,订单持续,不属扣除项,具备市场化与可持续性。 截至2026年初,光伏组件和光伏电站EPC工程在手订单合计超7,200万元,为收入持续性提供支撑。 2)业务成熟度(持续性)判断依据 ①资源投入已形成独立作业能力:光伏组件制造具备成体系的人员(154人)、场地(1.56万㎡)与关键设备(原值约1,564万元);光伏电站EPC具备专职团队(10余人)与独立办公场地(648㎡),能持续开展项目管理与交付。 ②商业闭环跑通:光伏电站EPC已有项目完成验收确认收入(首单于2025年5月验收)且拥有多项专业资质,形成可复制的投标/谈判一实施一并网一验收一结算流程;光伏组件制造已实现对外销售(以海外为主)并形成持续订单获取。 ③订单支撑明确:截至2026年1季度,光伏组件和光伏电站EPC工程在手订单合计已超过7,200万元(其中光伏电站EPC工程在手订单约2,364万元、光伏组件累计订单约4,900万元),为后续收入提供可验证的持续性依据。 ④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售电)业务尚处试点阶段:目前以自有产权租赁园区项目为主,外部推广与复制尚未达到规模化与常态化标准,因此在主营持续性判断上仍偏弱,支持“现阶段扣除”的结论。 (5)其他业务 房产租赁和材料出售不属主营业务,缺乏持续性和可比性,故相关收入均作为扣除项目处理。 3、对照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下: ■ 综上,报告期不存在其他应扣除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完整准确。 (八)请结合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受限货币资金占比较大等情况,说明你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具体判断依据及合理性,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回复】 1、公司近三年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 2、主要财务指标异常波动的具体原因分析 在综合考虑公司当前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性现金流、融资渠道与未来经营计划等因素后,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12个月,维持持续经营的能力具备充分证据和合理基础,且不存在导致无法按时清偿及持续经营受到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的事实、条件或事件。具体判断和缓释措施如下: (1)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主要系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近两年计提了较大的减值损失所致,其中2024年和2025年计提的减值损失合计金额分别为3,101.30万元、2,301.78万元。剔除计提后,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层面已实现实质性盈利。 (2)公司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2022年完成重整前形成的累计未弥补亏损137,070.64万元,2023年至2025年期间,受上述减值计提的阶段性影响,公司净利润呈现微亏状态,导致未分配利润尚未转正。 (3)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2023年和2024年毛利率保持相对平稳,2025年毛利率下滑主要系业务结构变化所致。为实现营收规模的快速提升,公司积极拓展了LED灯珠封装、分布式光伏电站EPC及光伏组件等新业务。上述新增业务虽使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37,997.50万元(同比增长98.01%),但受行业特性及业务初期规模效应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影响,其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从而结构性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 (4)从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来看,2025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4,421.61万元,主要受收入确认与回款的时间性差异影响。一方面,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确认的大额合同收入,其回款主要集中在2026年一季度(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已转正为699.24万元,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89.24%);另一方面,新增的LED封装业务处于市场拓展期,客户信用账期相对较长,导致回款速度滞后于销售增长,但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健康,属于业务扩张期的良性资金占用。 (5)公司2025年受限货币资金占比较大,主要系2025年货币资金总额下降导致受限货币资金占比较大,主要受上述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3、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具体判断依据 尽管公司面临上述财务指标压力,但管理层认为,公司核心业务具备持续造血能力,财务基础稳固,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且恰当的。具体依据如下: (1)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7,997.50万元,同比上年大幅增长98.01%,近乎翻倍的营收增速。直观体现了公司双碳能源战略的精准落地与主营业务的强劲竞争力,为核心盈利能力的恢复奠定了坚实基础。 (2)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达82,009.60万元,同比增长34.00%;期末净资产31,139.92万元,同比增长7.42%,资产规模与资本金稳步增厚,为公司抵御风险及后续发展筑牢了财务防线。 (3)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为-384.39万元,主要受非现金支出的资产减值计提影响。剔除该因素后,公司经营层面已实现实质性盈利。这标志着公司经营管理已实现重大突破,具备可持续的内生增长动力。 (4)截至目前,公司资产及负债结构良好,不存在明显不良资产或难以变现的资产,运营资金相对正常,未发生运营资金短缺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适时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2026年,公司将以盈利能力提升为经营导向,持续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目标,统筹规划客户开发、订单承接、成本管控等各项工作,集中资源重点投入高盈利业务、战略业务及优质核心客户,全面提升经营业绩与盈利能力。通过全方位的经营提质增效,力争实现净利润扭亏为盈并稳步提升经营效益,有效消化历史未弥补亏损,夯实公司经营发展基础,助力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合理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我所围绕公司采购、销售及生产等业务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在常规内控测试基础上,针对高风险项目扩大样本量,同时同步开展信息系统(IT)审计,验证系统控制的有效性与一致性。 2)对2025年度确认的采购与销售交易,执行大比例样本检查,覆盖全套支持性凭证及相关环节,样本量总体达到85%,对新增、异常及前十大供应商/客户实现100%覆盖。 3)对供应商、客户、物流方实施函证,获取对本期采购/销售发生额、物流配送及往来余额的独立证据。 4)选取新增、异常及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开展实地走访,获取交易真实性的外部证据,并对供应商、客户、运输公司实施背景调查。 5)获取并核对公司关联方清单,确保信息完整性与准确性;向律师专项确认其准确性与完整性。 6)获取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及分产品结构明细,披露分产品的单价、成本、销售数量及毛利率,就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开展定量分析与波动分析。 7)比较报告期各月度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及各明细品种的总体波动,评估变动趋势的合理性,查明异常现象及重大波动原因。 8)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比较经营模式、可比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等,以支撑判断。 9)针对当期及期后的采购预付款、赊购付款、预付款结转及销售回款,实施专项检查,验证交易真实性与核算准确性。 10)对2025年新开展及工程施工业务的销售、采购与施工合同,进行条款审阅并运用收入“5步法”判断履约义务与控制权转移时点,评估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11)对治理层、管理层及采购、销售、生产等主管、经办人员,以及法务、财务、内审、证券等相关人员实施现场访谈,了解业务运作情况与潜在风险点。 12)获取与收入相关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项核查,确保扣除的合规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对当期新增业务进行资产与人员匹配度检查,评估业务增长的合理性及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 (2)我所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与治理层、管理层沟通公司经营规划,分析公司为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所拟定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2)结合期后订单与最新财务信息,评估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是否出现好转迹象。 3)分析公司盈利预测、现金流量预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4)获取未来12个月现金流预算,评估预算的合理性与可实现性。 5)就潜在诉讼、索赔等情况向法律顾问/律师进行了解与确认。 6)向管理层索取关于持续经营假设的书面声明,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3)审核结论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本所认为: 1、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交易真实、具备商业实质,确认金额正确。 2、第四季度营收上涨、毛利下降的原因主要归因于以下情况:新增低毛利业务占比快速提升、传统高毛利业务占比下降、项目制及工程类业务比重上升。 3、业务驱动因素:LED照明相关项目(如南海金盾路灯、壹建智能家居、锐丰世运会、文体旅照明、节能改造、智能照明等)及新增LED封装业务快速起量导致公司LED照明收入增速迅猛;锂电设备业务受瑞浦、欣旺达、亿昇达等头部客户采购释放及新项目导入带动,头部锂电企业客户的重复采购与稳定供应体系提升了该部分经营增长,2025年在手订单约3亿元,生产量与销售量增幅存在滞后(交付周期约1.5–2年)导致公司锂电设备存货存量增幅较大。 4、公司在光伏EPC和组件业务已形成较完善的团队、产线、订单及交付闭环;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组件与工程在手订单合计约为7200万元;光伏板块具备持续经营基础,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与可比公司暂无明显差异。 5、国外业务收入真实且增幅较大,主要来自光伏组件的出口销售。 6、分销收入真实,系卖断销售,除质量问题的换货或减免货款外,不存在销售退回。 7、经营性现金流方面的变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趋势相反,主要原因在于今年新增政府照明项目、EPC工程、光伏组件与LED封装等新产线存在较长赊销期,同时原材料采购多为现货交付,导致本期现金流受到挤压;报告期后回款正常。 8、营业收入及相关扣除事项持续准确,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关于存货情况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83亿元,同比增长33.27%。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和合同履约成本同比分别增长303.06%、596.96%和231.10%,发出商品账面价值6498.35万元。报告期,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1.41万元,转回或转销788.00万元,因“其他”减少878.75万元。 (一)请按产品类别列示存货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构成、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库龄、存货状态、在手订单(包括客户名称、订单金额、预计交付时间)等情况;对于存货库龄超过1年的,说明其金额、占比、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滞销风险。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存货及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客户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各业务板块订单充足,报告期末存货消耗具备充分保障,具体客户订单情况如下: ■ 3、存货库龄总体结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9,967.66万元。从库龄结构来看,公司存货整体周转情况良好,其中1年以内存货余额为16,367.81万元,占存货总额的81.97%;1年以上存货余额为3,599.85万元,占存货总额的18.03%。 4、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形成原因 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主要集中在光电业务板块和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板块。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1)光电业务板块 该板块长库龄存货主要由库存备货、客户订单取消以及部分市场淘汰产品构成。具体原因及处理如下: 库存备货:部分通用型产品基于市场预测进行的安全库存备货,因短期需求波动导致库龄延长; 订单变动及淘汰产品:因个别客户取消订单产生的定制化产品,以及部分因技术迭代导致的市场淘汰产品。 针对上述因市场淘汰、订单取消等原因导致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目前,该部分存货均妥善存放于公司自有仓库内,公司正积极通过折价销售、拆解利用等方式进行后续处置。 (2)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 该板块的长库龄存货主要体现为发出商品。由于锂电池生产设备属于大型定制化设备,从发货到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最终客户验收的周期较长,导致部分已发出商品库龄超过1年。这部分发出商品均有明确的销售合同对应,目前正存放于客户现场进行调试或等待验收,不存在滞销或积压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1年以上库龄存货占比相对较低,且形成原因合理。对于存在减值风险的存货,公司已足额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二)请分别说明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和合同履约成本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5年末分业务板块存货余额变动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较期初分别增加了1,389.12万元、4,559.39万元、1,428.02万元。上述存货项目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板块、在手订单规模显著扩大所致,其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原材料余额较期初增加了1,389.12万元,主要系光电业务板块增量驱动。 为巩固并提升照明业务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推动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报告期内拓展了LED灯珠封装等新生产领域。通过自主生产核心元器件,提升对产品质量、成本与交货周期的把控能力,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并支撑更大规模的照明业务收入。截止2025年末,LED灯珠封装原材料余额为1,044.79万元(期初无该项数据),为满足新增生产需求而进行的正常备货。 2、在产品余额同比新增4,559.39万元,主要系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板块增量驱动。 随着子公司卓誉自动化2025年新签署的销售订单增加,公司加大生产投入,导致期末尚未完工的在产品规模显著上升。截止2025年末,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在产品为4,381.10万元,较年初增加3,835.69万元;该在产品均有明确销售订单支撑,处于业务扩张期的正常生产状态。 3、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同比新增1,428.02万元,主要系光伏电站EPC板块增量驱动。 公司自2023年成立全资子公司并进入分布式光伏电站领域以来,持续以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为重点发展方向。通过承接光伏电站项目的全过程建设,不仅带来工程收入,还能与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资源形成协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截止2025年末,光伏电站EPC板块合同履约成本为1,366.51万元,较年初增加1,346.0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期末在建的光伏工程项目增多,累计投入成本尚未达到收入确认点。 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大幅增长,与LED灯珠封装、锂电设备及光伏等业务板块的拓展进度及订单增长情况相匹配,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 (三)请说明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主要构成(产品类别、对应客户名称及合同、发货日期、客户验收状态及预计验收时间)等;说明长期未能结转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户已无意愿验收、已退货或已流失的情况,发出商品规模及结转周期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发出商品的构成如下: ■ 依据上表分析,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占比金额较大,其中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发出商品的主要明细如下: ■ 从客户结构看,发出商品主要对应宁德时代、欣旺达、瑞浦等头部动力电池企业,项目执行均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及验收周期内,未发现客户明确拒收或项目终止情形,期后回款与项目推进亦与合同约定相符,因此虽账龄偏长,但不构成滞销风险。 (2)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发出商品金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行业特性与验收周期导致发出商品占比较高 公司销售的动力电池生产设备属于定制化产品,其验收流程具有周期长、环节多的行业特性。通常发货后需经历约30天安装调试期以及约120天的磨合期(即数据爬坡计划),且设备磨合期会根据客户现场实际情况及需求相应延长。此外,随着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客户对上述大型设备效率指标的要求显著提升(如提升至32PPM、56PPM甚至100PPM)。设备效率指标的要求越高,技术难度越高,客观上拉长了设备的验收周期。因此,受设备的安装调试周期、磨合期、技术指标要求及客户自身条件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销售的大型设备的验收期一般为1.5至2年。期末长期存在较大金额发出商品,符合合同条款约定及行业日常验收惯例。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从同行业发出商品规模及占比来看,公司相关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的发出商品规模及结转周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符合行业普遍特征。 (四)请具体说明各类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测算过程,结合存货特点、库龄、市场行情数据、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及合理性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审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并说明未对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测算过程及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为确保测算结果的客观性与公允性,公司对各经营主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详细测算,并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三家生产型子公司的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专项评估测算。 公司对各经营主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均做了测算,公司年审会计师也要求公司委托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三家生产型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测算,公司将各类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测算过程及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如下: (1)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确定依据: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测算公式:可变现净值 = 产成品估计售价 -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 估计的销售费用 - 相关税费。 计提情况:对于因技术迭代、客户订单取消等原因导致其生产的产成品成本高于售价,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如部分光电业务板块的淘汰产品),公司已全额或按差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2)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库存商品、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 确定依据: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测算公式:可变现净值 = 估计售价 - 估计的销售费用 - 相关税费。 计提情况:针对库龄较长(如超过1年)且预计未来无法实现销售的滞销品或淘汰产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3)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确定依据: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测算公式:可变现净值 = 合同价格(或一般销售价格)- 估计的销售费用 - 相关税费。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及同行业对比 (1)计提的充分性与审慎性分析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存货的库龄结构、市场行情及物理状态。 1)库龄因素:对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已开展重点排查并按风险分级确定计提规模。对于光电业务板块因市场淘汰、订单取消等原因无法销售的存货,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的发出商品,虽库龄较长,但均有合同支撑且处于正常验收周期内,不存在滞销风险。 2)市场行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如光伏组件、锂电设备)均处于行业上升期或稳定发展期,市场需求旺盛,核心存货不存在大幅跌价的市场基础。 3)未对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2025年末,公司在产品余额为5,363.23万元,较年初增加了4,559.39万元,增幅达到567.20%。主要系子公司卓誉自动化2025年新签订单大幅增加,生产规模扩大所致。该业务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期末在产品均有销售订单覆盖,存在稳定的出货与结转安排,不存在因无订单而产生的生产导致的滞销风险。如前所述锂电设备生产及验收周期较长(通常为1.5至2年),期末在产品属于正常生产流转过程中的必然状态,且期后结转情况良好,也不存在长期积压或毁损报废的情形。 另外,由于锂电设备属于高附加值定制化产品,且公司该板块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健康。根据测算,以所生产的产品的合同订单售价为基础,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其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账面成本,未出现减值迹象。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严谨,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 依上表对比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计提比例处于合理区间。 综上所述,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测算过程规范,计提依据充分、合理且审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请说明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及因其他原因减少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及测算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1、2025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转销及其他变动的具体情况及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存货进行计量。各类变动的具体会计处理依据如下: (1)计提与转回的依据: 公司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本期计提 如2025年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高于2024年末已计提的金额,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形成本期计提。 2)本期转回 如2025年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低于2024年末已计提的金额,其差额计入本期转回,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3)转销的依据 如此前年度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随销售成本一并结转,冲减本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金额;以此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成本。 4)“其他”减少的原因 2025年,公司子公司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元生信息已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因此其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78.75万元在合并报表层面被冲减,记作‘其他’项减少。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转销及其他变动均基于实际的业务背景,且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50、资产减值损失”显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本期发生额为233.63万元。请核实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及依据上文已述,此外资产减值损失与存货跌价准备的匹配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本期发生额为233.63万元,数据无误。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我所针对公司存货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存货管理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有效性测试。 2)执行存货盘点,核对数量、状态、残次品与不具备变现价值的存货是否单独识别并计量,复核库龄表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3)向第三方仓储方函证存货数量、留存数据,或获取第三方仓储平台数据,核验期末存货留存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伪造采购单据、发票、验收单等行为,导致存货虚增。 5)向供应商函证采购存货金额,向客户函证发出商品数量的准确性,形成双向证据。 6)与管理层讨论期末存货的可使用状态及潜在减值风险,考察管理层对跌价的判断基础。 7)获取并评估公司编制的存货跌价计提表,关注估计售价、成本及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复核跌价计提过程。 8)与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重点项目的存货期末减值进行专项评估,复核评估过程及结论。 9)检查往年跌价准备变动及本期变化的合理性,评估是否存在跨期错配或前瞻性假设偏误。 10)通过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与法院相关文书,核实无法偿付货款客户的财务状况。 11)检查涉及跌价风险存货的销售合同及相应条款,验证其对减值测试与披露的影响。 12)查阅存货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复核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核对财务报表中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是否充分、准确。 13)审阅报告日后销售合同,分析截止报表日存货变动是否合理。 (3)审核结论 经执行上述程序,本所认为: 1)对于库龄超过1年的滞销风险存货,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计提水平与变动趋势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经营状况。 2)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和合同履约成本同比增长,系公司新开拓LED封装、光伏板材、锂电设备业务及EPC/交付等备货与项目推进所致,相关成本化、存货类别归集及计价基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发出商品不存在客户无意验收、已退货或流失的情形,发出商品规模、转销周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显著差异。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且审慎,与可比公司相比未发现明显差异。 5)已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及因其他原因导致存货下降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发现重大错报。 6)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关于资产减值损失披露准确、完整,符合披露要求。 三、关于应收款项情况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33亿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0.27亿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0.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4.27%、831.23%、181.59%,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507.77万元、17.01万元和573.93万元。近三年,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03、5.08和4.07。 (一)请具体说明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大幅增长与你公司业务规模、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匹配性;并请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回复】 1、关于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大幅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销售政策及信用政策的匹配性 公司在报告期末的应收款项总额及分项余额较上年末存在显著上升,主要源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和新业务板块的结算周期延长。公司对该增长的本质性判断是:增量来自于主营业务扩张及新增板块带来的应收款项结构性扩张、与大型合同结算安排及回款时点相关的应收款账龄延长、部分业务在净额法核算下的垫付款项重分类为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 近两年公司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针对上述增幅,核心原因主要为: (1)新增LED灯珠封装业务在2025年实现收入6,651.37万元,且采用以客户订单需求为导向、灵活组织生产的模式,常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并给予一定信用账期(部分客户月结90天以上)。该业务的快速收入释放带来应收账款及票据余额的同步上升。其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相应增加了4,684.42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增加了845.48万元。 (2)与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2025年实现不含税收入2,561.38万元,按合同约定,首期款项于2026年1月回款。此项合同的出货与结算时间差导致2025年末应收账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同比大幅增加,系将部分以净额法核算的垫付采购款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原值2,700.91万元,账面余额2,407.47万元。 综上,公司应收款项的增长主要源于营业收入的翻倍增长以及新业务板块的正常结算周期,与公司业务规模、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具有高度匹配性。 2、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周转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结构性因素(主因):LED灯珠封装业务为快速抢占市场而采用相对宽松的信用政策(月结90天以上),该业务回款周期明显高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导致公司综合账款周转结构向较长周期倾斜,进而拉低整体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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