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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51 |
|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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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5.43%。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同意按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已签署担保合同但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为精卓技术提供担保的额度自然失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05443033XU; 3、法定代表人:申成哲;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6、注册资本:229,977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2、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债务人: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4、被保证的主债权: (1)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20,000,000.00(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 根据合同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为27,837.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17,732.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3%;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10,0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427,969.0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3%。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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