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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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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645人,代表股份数量563,327,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股份450,918,7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40人,代表公司股份112,409,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1,330,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0.86%;反对37,31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8.96%;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1,330,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86%;反对37,319,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96%;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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