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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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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受限开放期业务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一个半年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每一个半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如遇自动赎回期顺延;如顺延后该日属于自由开放期,则该月受限开放期取消。本基金此运作周期起始日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6月26日为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的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5%)。
  2、本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共1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的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5%)。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额度(即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5%)加计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占受限开放期的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确保净申购数量不大于零;如净申购数量大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以赎回申请份额为上限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仅为1个工作日,且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4、申购业务
  (1)申购数量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购买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2万元,在持有份额大于等于2万份的基础上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否则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20000元;在受限开放期,因为申赎比例限制导致投资人购买金额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购买金额为准。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参见上文“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格: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A类基金份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C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业务
  (1)赎回数量限制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参见上文“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说明。
  (2)赎回费率
  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的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所收取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受限开放期的赎回费率为1.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3)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鑫理财)、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银河期货有限公司、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
  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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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6日,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蛇口产园REIT”)场内及场外限售份额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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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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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首次发售份额上市之日为2021年6月21日,2023年度第一次扩募份额上市之日为2023年6月16日。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不涉及。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售份额情况:
  不涉及。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解禁的扩募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1,136,904,692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本次解禁的扩募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1,316,904,692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92.67%。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
  2026年6月15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57元/份,根据《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全年,本基金实现可供分配金额为120,616,413.57元。基于上述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若投资人在2026年6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1.657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5.12%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5年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
  2、以上净现金流分派率仅为举例,不构成对投资者实际现金流分派所得情况的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不动产项目近期经营业绩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100%持有的不动产资产合计由3个产业园项目组成,可出租面积合计约204,758.59平方米。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公司经营基本保持稳定,月末时点出租率为85.15%,2026年第一季度平均出租率86.40%,当期租金收缴率96.57%,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二)本基金不同于股票、债券或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不动产项目的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基金交易价格会因为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不动产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等。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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