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A1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及会议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长王葵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8人,列席10人,董事杜大明、周奕、曹欣、丁旭春、王剑锋、寇尧洲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夏清、张羡崇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文明刚列席了会议;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可续期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分别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等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该等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7,257,376,866股,不计入参加第5项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公司2025年度末期股息将派发予2026年7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具体安排请参见公司届时另行发布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卞昊、史津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会议的点票监察员。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