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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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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6-02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6月16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远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船集团延期履行中国海防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陈远锦、王松岩、马晓民、朱宏光、夏军成作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临时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延期履行〈关于避免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6-02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集团延期履行中国海防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6月16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防”“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船集团延期履行中国海防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拟延期履行前期同业竞争承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概述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整体划入中船集团。前述划转完成后,中船集团拥有中国海防的控制权。中船集团为避免和消除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中国海防的同业竞争,于2021年6月向中国海防做出《关于避免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其中承诺:“……对于本次划转前或因本次划转新产生的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五年内,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资产划转/出售、业务合并、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及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中船集团自做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致力于履行承诺:一是全面排查了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中国海防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二是持续关注和论证解决相关同业竞争的可行性方案。
  三、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的主要原因及具体内容
  中船集团认为,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应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有利于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的原则下,成熟制定、稳妥推进。考虑到该等业务及资产目前的持续盈利能力仍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中船集团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拟延期5年,自本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经中国海防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除前述变更外,《承诺函》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四、本次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中船集团将结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监管要求与指导意见,从相关各方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并充分考虑各方中小股东利益,审时度势,稳妥推进方案报批审议、信息披露以及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船集团延期履行中国海防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带来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船集团延期履行中国海防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陈远锦、董事王松岩、马晓民、朱宏光、夏军成作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临2026-02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6月4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6.30%股份的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延期履行〈关于避免与中国海防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中船集团延期履行中国海防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为普通决议案,且不涉及累积投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6月4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船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将听取《中国海防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6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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