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6-30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6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陈百俭先生、娄健颖女士、马运弢先生及黄勃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胡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姚黎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姚黎黎女士: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11年8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资部科员、经理助理及资产财务部经理助理。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2013年1月到2014年2月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基建物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查与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贸易投资促进与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6年6月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姚黎黎女士现兼任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姚黎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16.39万元出资额。 姚黎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16.39万元出资额;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黎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姚黎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6-31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二)履职情况 立信已连续10年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立信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10年,为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邀请招标程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二)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6年 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15)。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名。 3、业务规模 上会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 2025年度上会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0.74亿元。主要服务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未提取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且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上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三、协议签订及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上会所签订《业务约定书》,上会与立信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审计事项完成工作移交,相关工作已全面开展。 四、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正常中介机构变更,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案文件 《业务约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