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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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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4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潘明、李海龙先生,独立董事张琛先生、路漫漫、李鹏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邢金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林、冉合庆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4,754,732.03元,盈余公积金132,650,021.71元,资本公积金1,252,452,422.60元。 由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总股本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32,650,021.71元和资本公积金352,104,710.32元,两项合计484,754,732.03元,以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弥补以母公司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清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8号 3、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4、邮政编码:244000 5、联系电话:0562-2170536 6、电子邮箱:641610207@qq.com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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