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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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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退市国化 公告编号:2026-065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已交易12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3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票价格上限为4.60元/股,回购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5%(含)且不超过10%(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6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成交的最高价为1.90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390,781.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621,09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1%,购买的最高价为2.25元/股,最低价为1.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5,065,925.1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被动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上述情形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退市国化 公告编号:2026-06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6月16日收盘已交易12个交易日,剩余3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特别提示: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6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6]1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一)证券代码:600636
  (二)证券简称:退市国化
  (三)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22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4个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于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退市整理期前10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1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1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重要提示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退市国化 公告编号:2026-06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股东吴周华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对《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投赞成票;对《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投反对票;本次征集不接受与上述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 征集人持股承诺:自本次征集日起至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前,本人承诺不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持续维持现有持股状态,保证征集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征集合规性说明:本次为依法公开征集投票权,征集人完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全部主体条件,不存在禁止征集的相关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吴周华,就公司拟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姓名:吴周华(自然人股东)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持有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828,100股,持股比例:1.1%,征集人所所持股份均为有表决权流通A股。
  股份权属:征集人所持股份均通过二级市场合法取得,股权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司法查封、强制执行等权利瑕疵,不存在股份代持、代他人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1.关联关系:征集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2.利害关系:征集人与本次股东会各项表决议案、本次投票权征集事项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利害冲突。
  3.合规资质: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情形;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公开征集的其他情形,完全符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主体条件,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二十三号上市公司公开征集提案权、投票权公告(2025年8月修订)》“征集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应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提案/征集投票权提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征集人已进行相关承诺。
  二、委托征集情况
  本次投票权征集由征集人自行开展,未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主体参与征集工作,无授权委托相关事项。
  三、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投票权对应的会议为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全部审议议案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征集人对本次股东会全部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对《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投赞成票;对《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投反对票;本次征集不接受与上述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二)征集主张
  1.征集人投票意向及理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议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因营收不足3亿元已退市,报告无法客观体现董事会履职成效,亦不能指导公司后续脱困发展,因此持反对意见。
  (2)议案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投赞成票。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现金流、业务发展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本次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现阶段整体发展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与业务拓展。
  (3)议案3《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因营业收入连续不足3亿元已正式退市,现阶段管理层必须以整改内控、恢复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公司现有十余亿元闲置资金,应用于补齐内控短板、赋能主业发展。征集人认为委托理财仅为资金使用效率的过渡性安排,不应为大量资金常态化的使用范围。该议案不利于公司整改自救与长远发展,因此持反对意见。
  (4)议案4《关于2026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投反对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征集人认为相关金融业务合作条款未能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存在利益倾斜风险,因此持反对意见。
  (5)议案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投反对票。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表现,征集人认为现有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成果不匹配,薪酬设置合理性不足,因此持反对意见。
  2.特别声明:本次征集不接受与征集人上述整体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本次股东会无累积投票类提案,不涉及累积投票比例划分相关事项。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止2026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2.征集期限: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提交的委托材料一律视为无效委托。
  3.征集程序
  (1)股东自愿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的,需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股东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规定格式、内容逐项完整填写,本次授权委托书不设置不可撤销条款。
  (2)委托人需同步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区分股东类型):
  ①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证券账户卡及股东账户信息截图;委托他人代为签署委托书的,额外提交公证文件扫描件。
  ②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证券账户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额外提交公证文件扫描件。
  ③材料提交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本次仅采用线上电子邮箱单一渠道接收材料,无线下邮寄、现场递交渠道。
  接收邮箱:gxwqzy@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格式:退市国化+股东姓名+2025年度股东会投票委托
  邮件正文备注:持股数量、联系电话
  咨询联系电话:15618459225
  判定标准:以邮件系统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材料不全、格式错误、文件模糊、逾期发送的委托均无效。
  四、征集变化
  1.若本公告披露后,征集人出现《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禁止征集情形,征集人将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股东会召集人,由公司及时披露公告并取消本次公开征集活动。
  2.若本次股东会出现议案变更、会议延期、征集人持股/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征集人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详细披露变化内容及原因。
  3.本次投票权确权日为2026年6月22日(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确权日之后,征集人不得撤销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确需撤销的,必须在确权日前向全体股东披露撤销公告并说明完整原因。
  五、提案征集结果
  本次仅开展投票权征集,未征集提案权,本章节无相关内容。本次股东会表决权行权结果,将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公告格式统一编制并披露。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委托效力规则:同一股东多次发送委托邮件,以邮件系统记录的最后一份有效邮件为准;多份委托表决意见冲突的,视为无效委托。股东可在2026年6月26日股东会现场登记截止前,向指定邮箱发送书面撤销邮件,撤销文件送达后委托即时失效。
  2.股东自主行权:股东提交委托后,仍可自行现场参会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若股东本人完成投票,此前委托自动失效,同一表决权以首次投票结果为准。
  3.表决规则: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3、4、5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专项披露;议案4为关联议案,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费用与存档:本次投票权征集为无偿征集,征集人不向任何委托股东收取费用,本次征集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征集人自行承担。所有委托邮件、扫描件等材料将分类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接受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及全体股东查阅核验。
  5.空白表决意向处理:股东在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标注表决意向的,视为对对应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周华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吴周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勾选表决意向的,视为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电话:15618459225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
  补充说明:
  1.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2.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本次股东会2026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为准。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完整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材料。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5.委托他人代为签署本委托书的,需同步提交公证文件扫描件,否则委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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