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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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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ST 航图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发送的《关于对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1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主要涉及固定资产减值和盘点、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授信及应收款保兑业务等事项。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审计意见显示,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亏幅持续扩大,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8.60亿元,归母净资产-10.36亿元,资产负债率121.52%,出现债务逾期等流动性困难,因债务逾期及欠付员工薪酬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后续化解债务及诉讼案件的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管理层基于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确认了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累计余额9,038.82万元,对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74亿元。审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合理发表意见。年报称亏损主要系公司战略调整后仅承接具备财政保障的业务,导致订单减少,同时由于军队采购资格暂停,相关领域收入从2024年的6.60亿元大幅下滑至约5,000.00万元。 请公司:(1)按照特种和民用应用领域,分别列示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占比、营业成本及占比、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2)结合在手订单、业绩表现、报告期内合同终止、变更或违约情形等,说明军队采购资格暂停对公司各产品线的实际影响,相关损失是否已足额计提,并进一步结合资质预计恢复时间说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3)明确“仅承接具备财政保障的业务”的具体判断标准及决策程序,说明报告期内新承接的前五大项目的履约进度、已确认收入及回款情况,并进一步补充是否存在因自身流动性不足无法履约而导致的合同违约及赔偿风险;(4)结合交付能力等,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对2026年经营业绩的影响;(5)说明未按期偿付债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后续还款计划,评估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6)说明当前欠付员工薪酬的具体情况,评估欠付薪酬对员工稳定性、业务开展及公司现金流的具体影响;(7)说明公司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的具体构成、判断依据及确认金额充分性,结合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未来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公司未来期间能够获得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过程及依据;(8)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提供相关支持性证据。 回复: (一)按照特种和民用应用领域,分别列示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占比、营业成本及占比、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按照特种和民用应用领域分类近三年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 ■ 2025年度,公司特种领域、民用领域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减少91.64%、56.78%。其中,特种领域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由于:公司自2024年7月6日起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尚未恢复。公司无法参与特种领域项目招投标,导致相关订单及收入下降。民用领域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地方政府化债压力大等影响,部分客户压缩项目预算或取消投资,导致相关业务机会减少、订单金额下降。 2025年度,公司特种领域、民用领域业务毛利率同比分别变动14.10个百分点、-16.49个百分点。特种领域业务毛利率提升,主要由于:上期有个别大额特种领域项目亏损较多或毛利极低,拉低了此类业务的整体毛利率。民用领域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1)鹤壁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挥系统项目上期交付验收并确认收入17,950.56万元,本期因收到客户单位的核减文件,调减收入6,150.00万元。若剔除前述影响,公司民用领域业务毛利率为29.31%;(2)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地方政府化债压力大等影响,一方面,部分客户压缩项目预算,导致公司相关订单金额下降,相关项目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部分客户的验收要求提高,验收前复核复检频次增加,导致相关成本增加,项目毛利率下降。 (二)结合在手订单、业绩表现、报告期内合同终止、变更或违约情形等,说明军队采购资格暂停对公司各产品线的实际影响,相关损失是否已足额计提,并进一步结合资质预计恢复时间说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5年末,公司在手订单198,698.11万元,其中2024年末特种领域在手订单共计24,089.60万元,2025年结转确认收入5,584.07万元,2025年新签订单3,103.37万元,年末特种领域在手订单4,608.22万元。差额主要来源17,000.68万元中标待签订单,该部分项目受特种采购暂停三年影响,始终未能完成正式合同签署,无法开展履约及收入确认。以下选取在手订单前5大项目合计金额140,284.74万元列示,占期末在手订单金额的70.60%。 单位:万元 ■ 以上无合同变更或终止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特种领域收入5,584.07万元,相较于2024年度的66,830.32万元,同比下降了91.64%。 公司各产线本期和上年同期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1.57%,其中数据分析应用服务、系统设计开发业务下滑幅度最大,分别下降80.12%、59.02%,主要由于上述业务中与特种领域相关的订单占比较高,受公司军队采购资格暂停影响,无法参与投标进而无法承接新的特种领域订单。 军采资格暂停,导致公司提前投入的项目无法签约,公司已签约的项目仍可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军采资格暂停导致合同终止、变更或违约情形。公司已对所有受影响的在实施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等进行了足额计提。 资质恢复相关情况:公司已就军队采购资格暂停事项积极与相关方沟通,2025年12月,就该事项向有关方提交复议申请,力争尽早恢复军队采购资格。 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短期来看,在军队采购资格恢复前,公司无法参与新增军队采购项目投标,只能以存量在手的军队领域的相关订单维持特种领域业务收入,故特种领域相关订单及收入规模预计仍将维持在较低水平;长期来看,公司军队采购资格预计至迟于明年7月恢复,届时可重新参与军队采购项目招投标及订单承接。公司将抓住军队“十五五”规划契机,预计明年起特种领域订单及收入将逐步恢复。 (三)明确“仅承接具备财政保障的业务”的具体判断标准及决策程序,说明报告期内新承接的前五大项目的履约进度、已确认收入及回款情况,并进一步补充是否存在因自身流动性不足无法履约而导致的合同违约及赔偿风险; 1、明确“仅承接具备财政保障的业务”的具体判断标准及决策程序 公司对“具备财政保障的业务”的具体判断标准为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业务: (1)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具备财政兜底安排的资金渠道; (2)招标文件中载明有一定预付款的项目或在合同中明确有一定比例预付款的项目; (3)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债或地方专项债的项目。 公司对“具备财政保障的业务”的决策程序为: 业务部门在前期跟踪项目时,需了解项目资金来源并预估项目盈亏情况。业务部门发起立项流程后,经公司运营管理部、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复核研判项目资金能够得到足额保障并初步分析项目毛利情况后,逐级审批通过立项。 2、说明报告期内新承接的前五大项目的履约进度、已确认收入及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新承接的前五大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025年8月,公司与北京天田国际遥感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卫星及地面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97,348.88万元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公司需向客户提供卫星及地面系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部分设计工作、卫星器件调研工作以及必要卫星电子设备的备货工作,存货账面余额为5,573.4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按照合同约定,客户本应支付10%的预付款,但受当地政治局势紧张影响,保函开具受到限制,且无法预知开具时间,进而导致客户资金拨付延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中的硬件部分可继续使用或对外销售,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仅对合同履约成本中的非硬件部分3,946.38万元计提减值。 单位: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该项目回款。经双方沟通,最新进展如下:需公司办理银行保函后,对方才会推进首付款支付流程,但近期公司办理银行保函存在困难,目前公司正与对方沟通协商,计划以商业保险公司保函替代银行保函,或分阶段办理保函,推进相关协调工作,力争促成该项目回款。同时,综合评估项目风险,目前公司确定以“先收款后实施”为原则:在收到款项前,仅开展技术调研与设计方案优化工作,不进行大规模外协采购。 上述项目均正在实施过程中,尚未确认收入。 3、并进一步补充是否存在因自身流动性不足无法履约而导致的合同违约及赔偿风险 公司目前已配备履行合同而需要的人力及其他相关资源,因自身流动性不足无法履约而导致的合同违约及赔偿风险较小。 (四)结合交付能力等,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对2026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结合交付能力和财务现状,主要采取“技术赋能、保存量项目、争增量项目、毛利提升、财务自救”的组合措施,保障2026年业绩稳中有升:通过降本增效保障高质量交付,同时聚焦高毛利业务,拓展新增长点。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有研发人员432人、项目交付和实施人员649人,在手订单19.87亿元。公司管理层已经达成共识,将回款首先保障项目的交付。 结合以上措施,并基于2025年末在手订单初步统计,公司预计2026年可完成交付并验收的订单金额约为6.3亿元。出于严谨性考虑,同时叠加客户验收进度、交付安排及政策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以该预计订单金额为基础,按七折测算2026年可确认的收入规模,预计2026年全年实现收入44,781万元,能够保障公司2026年完成减亏目标,实现业绩稳中有升。 (五)说明未按期偿付债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后续还款计划,评估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说明未按期偿付债务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债务如下: 单位:万元 ■ 2、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积极与各逾期的债务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通过分期付款、展期等手段,缓解偿债压力; (2)应收账款清收。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分级催收、数字化跟踪,对于地方有化债资金的项目,积极参与化债争取尽早回款,并对长期不能回款的客户采取诉讼措施; (3)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支出。人员优化和刚性成本持续压缩,随着人员的减少,办公、差旅等费用也得到有效控制; (4)持续收缩非核心业务,主要承接具备财政保障的业务,谨慎承接垫资项目或低毛利/亏损项目,注销无业务的子公司; (5)通过系统性债务重组,化解债务风险。 3、后续还款计划 公司正积极与各方保持沟通,争取和解。 4、评估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述措施具备可行性,具体效果如下: (1)公司与逾期债权人协商争取延期支付; (2)公司已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催收回部分应收款; (3)在严格控费的情况下,2026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去年同期的-1.13亿元缩减至-0.14亿元,成效显著。 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征信已经出现不良和关注类贷款,在无外部增信加持的情形下,很难获得新增贷款支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不利影响。若上述措施能够按计划推进,将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说明当前欠付员工薪酬的具体情况,评估欠付薪酬对员工稳定性、业务开展及公司现金流的具体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拖欠员工薪酬42,482.76万元。 欠付薪酬,对员工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弹性用人体系,一方面,公司尽量保障好骨干队伍,基于项目回款优先保障该项目人员的待遇,以最大努力维持核心业务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继续减员增效,削减无效或低效业务相关人员及资源配置,以改善现金流。 (七)说明公司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的具体构成、判断依据及确认金额充分性,结合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未来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公司未来期间能够获得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过程及依据; 1、说明公司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的具体构成、判断依据及确认金额充分性 2025年末,公司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期未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74,026.37万元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69,134.53万元,主要考虑到军采暂停3年的结果和部分民品项目推进延迟,计提跌价的存货减值准备预期无法转回,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891.85万元,主要考虑到相关员工备用金可收回性较低,对其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本期未确认可抵扣亏损190,919.81万元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其中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应在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若不满足条件,则不应确认。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营业收入下滑、军队采购资格暂停、目前资不抵债,公司通过评估历史业绩、当前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后,基于谨慎性原则,未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公司未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具有充分性。 2、结合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未来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公司未来期间能够获得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过程及依据 (1)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持续经营问题,并已初见成效 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计划主要包括: 1)有选择性地承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一方面,公司过去两年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对未签约先实施项目计提了大额存货跌价准备,对相关项目的影响在2025年末基本确认完毕;同时公司已明确运营资金红线,在项目立项前进行项目评估和成本利润综合测算,谨慎承接未签约先实施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垫资高和毛利低的项目,预计后续存货跌价准备因素对利润的侵蚀将大幅减少。同时,公司积极优化销售布局,与产业链头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拓展海外市场,努力增加全年营业收入;另一方面,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对生产、采购、管理等各环节实施精细化管控,力争将毛利率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此外,公司将继续加大核心产品研发投入,重点攻关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2)改善现金流状况。一方面,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保障好骨干队伍,建立弹性用人体系,公司员工人数已从高峰期的3,700余人缩减至2025年末的1,488人,人员开支大幅减少;同时,2025年公司注销或转让了约20家子公司,持续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出清工作,切实减轻经营负担,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公司从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存货周期、合理安排付款节奏等多个维度着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积极妥善解决债权债务及诉讼仲裁问题。公司的诉讼仲裁主要源于欠付员工薪酬或供应商款项。通过系统性债务重组,公司能够有效解决供应商及员工薪酬债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杠杆风险。此外,公司也考虑采取与主要债券持有人沟通、下修转股价格、市值管理等方式推动“宏图转债”转股,与关键债权人协商债务展期或豁免、资产抵债等方式缓解债务问题。 以上措施公司均在按计划实施,并已取得一定效果,具备可行性。2026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去年同期的-1.15亿元缩亏至-1.0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去年同期的-1.13亿元缩减至-0.14亿元,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均有所改善。 (2)期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可抵扣亏损预计可在税法规定年限内弥补完毕 1)公司在期末已终止确认部分期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年,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初,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自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亏损。 2025年末,公司已终止确认部分期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方面,考虑到军采暂停3年的结果和民品项目推进延迟,计提跌价的存货减值准备预期无法转回,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中的存货跌价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92,506.83万元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部核销;另一方面,考虑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改善情况,不再确认可抵扣亏损形成的暂时性差异104,873.38万元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国企和军方,发生实质性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后期收回可能性较大,故2025年末保留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谨慎性。 2)期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可抵扣亏损预计可在税法规定年限内弥补完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文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弥补亏损的年限为1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超过19亿元。公司基于国家规划、政府及军队预算、自身技术储备和竞争优势,编制盈利预测表,预计2035年前可弥补完2025年末的可弥补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公司盈利预测,预计未来八年可获得累计10亿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2025年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可抵扣亏损。 (八)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提供相关支持性证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现实选择。尽管公司2025年度出现连续巨额亏损、资不抵债、核心业务受阻等重大经营困难,但管理层评估后认为,公司尚不具备进入清算或停止经营的条件,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进入法定清算程序: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未出现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解散等情形,主要法人主体存续,仍在推进经营管理活动。 (2)管理层已制定并正在实施改善措施,预计能够缓解流动性压力并逐步恢复核心业务能力。 (3)不存在强制性清算或停止经营的现实义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未触发必须清算的其他法律情形。 因此,公司选择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已在附注中充分披露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2、关于固定资产。财报及内控审计意见显示,公司未制定固定资产的电子设备类资产全面盘点计划且未实施全面盘点,亦未结合资产闲置、经营恶化等减值触发因素对固定资产实施全面减值测试。2025年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51亿元,累计折旧3.28亿元,账面净值7.23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23.35%。审计师无法执行必要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及有效替代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请公司:(1)说明未制定电子设备类资产全面盘点计划且未实施全面盘点的具体原因,明确未盘点电子设备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占电子设备类资产以及全部固定资产的比例;(2)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盘点未盘点的固定资产,如有请说明对公司财务真实性、准确性的影响;(3)列示未实施全面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账面价值及占比,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充分谨慎计提减值准备;(4)结合资产定期盘点、减值测试、审批程序等,说明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影响,已采取的问责措施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未制定电子设备类资产全面盘点计划且未实施全面盘点的具体原因,明确未盘点电子设备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占电子设备类资产以及全部固定资产的比例; 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卫星资产,对应的资产管理部门分别如下: ■ 上述固定资产中,运输设备包含母公司15辆车辆,这些车辆分布在母子公司之间的项目上并一直在使用;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在用的航天宏图大厦;卫星资产一直在运行拍摄任务,已经进行了资产盘点;部分电子设备(包括服务器、一体机、交换机、传感器、通讯设备等)和办公设备(包括桌椅板凳、空调、文件柜等)、机械设备(包括无人机生产工厂的设备等)未能执行全面盘点计划。 公司未能实施全面盘点的原因具体如下: ①2025年公司资金缺口严重,有限可用资金仅用于关键项目人员薪酬发放,职能部门人员流失严重。其中,办公室从2025年初的18人减为年末的9人,IT部由2025年初的8人变为年末的5人;同时,由于存在薪酬缓发情况,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公司未能在2025年底有效制定并执行固定资产盘点计划。 ②2025年11月,为节省房租开支,公司主要办公地从北京市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园搬迁至航天宏图大厦,部分资产(尤其是电子设备类资产、办公家具等)存放地点出现变化,搬迁过程中存在部分固定资产卡片掉落后未及时粘贴、固定资产存放混乱等情况,导致在2025年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存在较大难度,未能及时执行盘点计划。 2025年末,公司已盘点和未盘点电子设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盘点未盘点的固定资产,如有请说明对公司财务真实性、准确性的影响; 除上述未盘点电子设备外,公司在2025年末未盘点办公设备及机械设备,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预计6月中旬出具盘点和评估结果。届时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需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三)列示未实施全面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账面价值及占比,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充分谨慎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未实施减值测试的固定资产范围,为未进行盘点的部分电子设备、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1.16亿元,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16.04%。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预计6月中旬出具盘点和评估结果。届时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确认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将充分谨慎计提减值准备。 (四)结合资产定期盘点、减值测试、审批程序等,说明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影响,已采取的问责措施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每年年末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和资产管理部门盘点一次固定资产。2025年,受员工流失、工作积极性弱及办公地搬迁等影响,期末财务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仅对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卫星等单项重大金额的资产进行盘点,遗漏部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和办公设备未进行盘点,可能导致固定资产遗失、资产损毁、资产闲置、资产登记与实际存放地不一致等风险,进一步导致无法对相关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和办公设备进行减值测试,进而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对固定资产盘点相关内控缺陷负有主要责任。为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公司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具体措施有:①对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以扣发2026年4月绩效形式予以执行;②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①全面修订《航天宏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后将在公司内发布,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②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减值测试。③公司已聘请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专业团队对包含电子设备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出具客观公允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并拟根据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需调整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上述措施整改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二、会计师回复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就固定资产盘点及减值测试事项,要求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制定全面盘点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结合资产闲置、经营恶化等减值触发因素,对固定资产执行全面减值测试评估。但公司管理层未能在审计期间提供完整的电子设备类资产盘点记录,亦未提供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评估资料。 公司截至2025年末,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原值37,782.11万元、累计折旧18,689.41万元,净值19,092.69万元,我们就公司具备盘点条件的电子设备类资产进行了部分抽盘,已盘点的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原值10,094.64万元,净值7,976.49万元,占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净值比例41.78%。已盘点的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与公司固定资产卡片账记载一致;未能实施盘点并与账面进行核对的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原值27,687.47万元,累计折旧16,571.26万元,净值11,116.21万元。在抽盘过程中,我们关注到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出现闲置状态。 公司2025年度因资金严重紧张,欠付工资严重,职能及IT部门人员流失较多,工作状态下滑;加之2025年11月主要办公地点搬迁,导致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存放地点出现变化;由于搬迁和人员流失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制定全面盘点计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占总资产的23.35%,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有效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及减值测试等相关内部控制;公司未结合经营恶化、资产闲置等减值迹象对固定资产实施全面减值测试。我们未能取得电子设备类资产全面盘点的有效证据,亦未取得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固定资产的管理构成了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同时,公司未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工作,亦未结合资产闲置、经营恶化等减值触发因素,对固定资产实施全面减值测试评估。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执行必要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及有效替代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合理判断航天宏图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准确性。 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意见显示,公司确认株洲迪策鸿卫北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黄冈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21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440.39万元鹤壁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空星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师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或其他替代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下述事项发表意见: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及与之相关的权益法投资收益(损失)的准确性和恰当性;②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及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准确性。此外,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余额2.47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253.39万元,同比减少27.90%。 请公司:(1)逐项说明审计意见中涉及的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情况,包括持股比例、投资成本、账面余额、减值准备;(2)列示被投资单位当期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金额,说明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本期确认的投资损失的具体计算过程,是否审慎;(3)结合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业绩、行业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等,说明公司是否对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实施了减值测试,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4)结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计算过程、会计处理时点及依据,说明投资太空星际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5)结合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说明除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外,本期其他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是否审慎,进一步评估剩余账面价值的可收回性,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6)结合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初始投资成本、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等,列示期末全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并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比减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处置、重分类或公允价值大幅下跌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回复: (一)逐项说明审计意见中涉及的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情况,包括持股比例、投资成本、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审计意见中涉及的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列示被投资单位当期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金额,说明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本期确认的投资损失的具体计算过程,是否审慎; 被投资单位当期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期对株洲迪策鸿卫北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的投资损失为99.11万元,计算过程为当年净利润-375.31万元*持股比例26.4085%=-99.11万元。 公司本期对黄冈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的投资损失为0.01万元,计算过程为当年净利润-0.12万元*持股比例10%=-0.01万元。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损失是根据被投资单位当期净利润及持股比例计算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过程审慎。 (三)结合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业绩、行业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等,说明公司是否对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实施了减值测试,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株洲迪策鸿卫北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目的主要是投资株洲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太空星际的核心业务为雷达遥感卫星运营,目前已完成8颗雷达遥感卫星的发射,暂未实现稳定盈利。公司期末对该项投资实施了减值测试,认为当前相关项目建设、业务拓展仍在持续有序推进,不存在项目停滞、核心资产减值灭失、技术淘汰、经营重大恶化等减值迹象。 黄冈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雷达遥感卫星运营。目前黄冈太空星际的2颗卫星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发射,暂未产生业务收入,仅有常规研发及管理类支出,属于卫星科创企业发展前期投入阶段的正常经营状态。公司期末对该项投资实施了减值测试,认为目前相关研发项目正常推进,不存在终止或搁浅情况,也没有投资价值大幅贬损的事实依据或减值迹象。 (四)结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计算过程、会计处理时点及依据,说明投资太空星际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 2025年末,公司对鹤壁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16.66万元,具体计算过程为:2023年当年净利润*持股比例+2023年接受投资对公允价值变动调整金额+2024年当年净利润*持股比例+2025年当年净利润*持股比例=(-418.04*10%-144.86*2%)+(20,500.00*2%-58.20*80%)+(-46.28*2%)+(-57.60*2%)=316.66万元。相关会计处理时点为资产负债表日,即2025年末。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鹤壁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可利用数据较少,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估值,参考其账面净资产份额测算公允价值。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鹤壁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进行审计,预计于2026年6月中旬前出具审计报告。若届时审计数据与账面数据有差异,公司将相应调整该项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 (五)结合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说明除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外,本期其他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是否审慎,进一步评估剩余账面价值的可收回性,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除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外,2025年度其他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包括: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河南航淇卫星互联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确认投资收益=2025年当期净利润*持股比例=-373.60*24.94%=-93.17万元。海南卫星海洋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期确认投资收益=2025年当期净利润*持股比例=716.28*32%=229.21万元。武汉天际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确认投资收益=2025年当期净利润*持股比例=17.01*11.57%=-1.97万元。前述计算过程审慎。 结合对上述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公司相关投资的剩余账面价值可回收性较高,进一步减值风险较小。 (2)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金额合计-402.49万元,主要为本期处置东方时空大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确认的投资损失402.72万元,计算过程为处置对价-被处置部分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合并层面的处置损益=0.00-850.00+447.28=-402.72万元。确认的投资损失审慎。 (六)结合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初始投资成本、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等,列示期末全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并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比减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处置、重分类或公允价值大幅下跌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因会计师误将中能智慧与鹤壁太空星际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填报串行,上述表格已按照正确数据完成填报。目前公司仍在对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复核,若复核发现存在差异,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完成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4,253.39万元,同比减少1,646.19万元,主要原因为:1)中能智慧(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能智慧”)计划初始出资额为27,510万元,截止2025年初,公司已出资2,400万元。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的调整,中能智慧不再实施对外投资业务,执行合伙人中能泰信建议对中能智慧进行同比例减资,减资款1,440.35万元于2026年1月26日向公司支付,公司根据减资金额冲减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根据中能智慧2025年度损益发生额和公司持有的份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2)北京艾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亏损,净资产为负,本期公司相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77.83万元。 公司本期存在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其公允价值大幅下跌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关于内控否定意见。意见显示,2024年公司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授信额度5,000.00万元综合授信协议,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张燕同时为该协议项下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在该协议项下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应收款保兑协议并办理了相关业务,该笔授信及应收款保兑业务未经过适当审批且未披露。 请公司:(1)自查对货币资金、长期资产等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执行情况评估有关制度是否健全完备;(2)说明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安排;(3)除否定意见涉及的两项事项外,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并说明整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1)说明对公司上述授信及应收款保兑业务、固定资产执行的审计工作情况,包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2)说明未在审计意见中体现资金占用事项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3)补充说明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是否还存在其他重大缺陷,如有,请说明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自查对货币资金、长期资产等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执行情况评估有关制度是否健全完备; 经自查,公司已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财务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健全完备。 (二)说明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安排; 2024年5月,公司与供应商北京素位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元亨贞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金额为1000万元和4000万元的供货协议,之后公司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应收款保兑协议》,约定由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对公司就上述两笔对供应商的应收账款申请保兑,保兑金额合计5,000.00万元。因后续供应商发生变动,上述两份供货协议最终未实际履行,且这两家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其他采购或交易业务。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和《应收款保兑协议》判断,该笔保兑业务实质是对公司的授信。当月,相关供应商收到浙商银行的保兑款后转给江苏华高。钱款的最终去向为:补缴持股平台减持税款2,400.00万元、归还员工备用金1,600.00万元、偿还控股股东王宇翔的民间借贷及利息/财务顾问费用和税务顾问费用672.91万元、员工奖金及离职补偿118.60万元、银行贴息202.22万元。 上述事项涉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责任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追责安排主要为:控股股东归还占用的资金。2025年7月18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与航天宏图签订《借款协议》和《借款补充协议》,向上市公司代偿了该笔占用款。 该笔业务中,银行为信用增级方和付款保证人,负责提供资金并享有本息追索权;航天宏图为保兑申请人,本次业务实质是银行向航天宏图提供授信,航天宏图作为主债务人,需向银行偿还本金及利息,同时王宇翔、张燕为航天宏图的还款义务提供担保,我司为该笔债务的主债务人,该笔款项符合债务定义,应分别调整短期借款和其他应收款各5000万元。 (三)除否定意见涉及的两项事项外,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并说明整改措施。 经全面自查,除否定意见涉及的两项事项及问题5相关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二、会计师回复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我们针对银行存款及应收款保兑业务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检查银行对账单流水与银行明细账,并进行核对; 2、通过函证中心对公司开户银行进行函证,并检查回函结果; 3、对发现的银行函证回函中的异常情况,向公司索取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相关应收保兑款协议、保兑款相关合同,保兑款资金流向及原始单据; 4、核实应收款保兑业务涉及的银行授信款项核实资金流向,公司提供了部分外部第三方账面记录,但我们未获取到相关款项收支的原始单据; 5、检查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对照公司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检查该事项的合规性; 6、检查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表披露的完整性; 7、获取公司关于保兑业务资金的实际流向的有关说明。 公司对该笔保兑资金流向进行了自查,我们未能获取完整资金流水进行核实。根据公司提供并确认的资金流向,我们认为该笔保兑资金实际主要流向利益相关方,构成了相关利益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公司于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该笔资金占用,并将此笔应收款保兑业务5000万元认定为江苏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相关利益方于2025年7月归还了该笔占用资金。 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我们认为该笔交易未经有效审批,形成了相关利益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该事项于2024年度发生,公司在2024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并进行必要调整。结合相关交易的金额、资金流向、占用时间及公司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未恰当披露等情况。我们对公司内控发表了否定意见。 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 2025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就固定资产盘点及减值测试事项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获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检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检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检查本期新增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 实际管理的制定全面盘点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不具备全面盘点条件的情况下,对具备盘点条件的部分资产进行了盘点并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会计师已实施盘点的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原值10,094.64万元,净值7,976.49万元,占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净值41.78%,会计师已实施盘点的资产与公司账面核对相符; 实施观察程序,查看资产闲置情况; 要求公司结合资产闲置、经营恶化等减值触发因素,对固定资产执行全面减值测试评估,但由于公司未实施全面盘点并进行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我们未能实施监盘程序,也未能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就公司未全面盘点及未进行减值测试的原因进行了解释:2025年度,公司资金缺口严重,欠付工资严重,职能及IT部门人员流失较多,工作状态下滑;加之2025年11月主要办公地点搬迁,导致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存放地点出现变化,标签脱落等,由于搬迁和人员流失等客观因素,公司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制定全面盘点计划。同时,公司未结合经营恶化、资产闲置等减值迹象对固定资产实施全面减值测试; 基于已识别的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除内控报告中已披露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外,根据我们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其他重大缺陷。 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无法合理评估其他未被发现的内控缺陷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 二、关于资金占用和募集资金使用 5、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因前期为江苏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实控人有重大影响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借款累计8,396.00万元已偿还,不存在期末余额。 请公司:(1)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的具体背景、决策程序、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出借及偿还时间、资金实际用途、偿还资金来源、相关利息是否足额收取等;(2)结合相关占用发生的具体时间、交易背景、决策者及相关责任人、年审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相关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全面自查是否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一)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的具体背景、决策程序、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出借及偿还时间、资金实际用途、偿还资金来源、相关利息是否足额收取等; 2024年7月,公司军采资质被暂停,触发银行风控预警,银行集中挤兑抽贷。公司于2024年四季度及2025年上半年陆续归还了逾10亿元银行借款,导致出现严重的流动性危机。实控人王宇翔先生为保持上市公司征信不出现问题,协调各种资金周转归还银行或借给公司用于经营周转,包含王宇翔及张燕女士担保的民间借贷资金。民间借贷由金融中介撮合而成,金融中介需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民间借贷利率较高,放款前均需先支付部分利息,且不提供归还本金和利息的发票等财务凭证。王宇翔只好通过合作伙伴处理相关费用,导致出现了与相关企业的资金往来。 2025年度,公司与江苏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高”)、南京华高生态环境遥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华高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高”)、北京天章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章”)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往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8.70亿元,2025年单笔及累计财务资助金额未达到前述净资产的10%,财务资助发生时江苏华高、南京华高、北京天章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公司与江苏华高系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自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江苏华高的情形。此外,江苏华高的创始人王振刚系公司实控人的山西老乡,在江苏发展多年并在当地积累了较深厚的资源,公司与其合作有助于拓展和维护当地客情关系。江苏华高的技术实力、交付能力及客户资源得到公司认可,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建立了较强的信任关系。基于此,江苏华高同意配合公司进行一些资金往来和商务拓展。 北京天章主营卫星制造业务,其母公司河南天章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亦注册在河南省鹤壁市,与公司同属于卫星产业链,后者为鹤壁市重点扶持产业。公司在其业务发展初期,通过向所投资的株洲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引荐,助力其承接了部分订单,由此双方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关系。2025年,部分银行要求公司在收到银行借款后需先支付给供应商。公司考虑到北京天章安全可靠,与其沟通,希望其配合公司完成借贷。最终,北京天章收到公司转出的银行借款,当日又转回给公司使用。 截至2025年末,前述资金的本金已归还。 (二)结合相关占用发生的具体时间、交易背景、决策者及相关责任人、年审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相关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全面自查是否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小组,由董事会牵头,董事长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财务、审计、法务及内控相关人员参加,全面梳理公司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环节,检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张燕女士及其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资金流水,查阅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张燕女士的征信报告,以确认是否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目前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 6、关于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科创板上市公司年度持续督导自查表》显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末余额为7.19万元,被冻结金额合计1,020.54万元,主要因欠付部分供应商账款或离职员工薪酬而被司法冻结。截至2026年4月22日,该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1.58亿元。 请公司:(1)结合开户银行、对应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累计使用金额、2025年末余额及资金去向等,说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挪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使用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结合冻结时点、冻结原因和依据、冻结金额、对应债权人等,逐笔说明2025年末至2026年4月22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增至1.58亿元的具体原因;(3)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外,是否存在其他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如有请列示相关账户的余额、冻结金额、冻结原因及冻结时间等;(4)自查是否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相关信息,是否触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其他风险警示标准,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请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及账户冻结事项执行的核查程序及结论。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开户银行、对应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累计使用金额、2025年末余额及资金去向等,说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挪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使用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为“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累计募集资金总额100,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累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9,137.42万元。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54,923.1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末,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73.39万元,除了投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54,923.14万元之外,其他支出(收入以“-”列示)包括: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44,990.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98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6.38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55.35万元、尚未支付发行费-343.34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挪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结合冻结时点、冻结原因和依据、冻结金额、对应债权人等,逐笔说明2025年末至2026年4月22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增至1.58亿元的具体原因; 根据中信银行北京怀柔支行提供的账户冻结明细,截至2025年末,该账户涉及25笔司法冻结,被冻结金额合计1,020.54万元;截至2026年4月22日,该账户涉及318笔司法冻结,被冻结金额合计15,796.40万元。冻结依据均为法院执行保全文书或执行文书。 2025年末至2026年4月22日,募集资金专户新增293笔司法冻结,涉及243个债权人,合计新增冻结金额14,775.86万元,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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