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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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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2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付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邓小英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张健辉先生、纪委书记刘小钧女士、副总经理蔡峰先生、副总经理王志强先生、副总经理刘刚先生、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安全总监胡良伟先生、总经济师宋龙梅女士、总工程师冷振东先生、首席信息官张震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收市后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2026年6月15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包含上述人员已增持金额)。 2.截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1)付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2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61%,增持金额约人民币300万元; (2)邓小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97,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60%,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86万元; (3)张健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7,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86%,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 (4)刘小钧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6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53%,增持金额约人民币60.26万元; (5)蔡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008%,增持金额约人民币9.20万元; (6)王志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12%,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4.04万元; (7)刘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8,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88%,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 3.基于对公司加快建设“值得尊重的世界一流民爆与矿服企业”战略目标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深度认同,传递积极信号,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董事长付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邓小英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张健辉先生、纪委书记刘小钧女士、副总经理蔡峰先生、副总经理王志强先生、副总经理刘刚先生、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安全总监胡良伟先生、总经济师宋龙梅女士、总工程师冷振东先生、首席信息官张震宇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加快建设值得尊重的世界一流民爆与矿服企业战略目标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深度认同,传递积极信号,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情况如下: ■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实施期限将顺延。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锁定期: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23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6年6月1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出席董事过半数共同推举,由董事邓小英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付军董事长委托邓小英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付军先生、邓小英先生、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和孟建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举行,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张吉龙先生、郑建明先生和唐祺松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举行,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2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付军先生、邓小英先生、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和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张吉龙先生、郑建明先生和唐祺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建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及独立性,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且未在超过3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兼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张健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附件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付军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葛洲坝三峡爆破公司经营部副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商务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2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邓小英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葛洲坝三峡爆破公司技术员、爆破队副队长、队长、生产部主任、项目部经理,新疆和益公司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党委常委,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专职监事(主持工作)、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3、陈宏义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历任湖南省常德电业局党委办副主任、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湖南省电力工业局政治处宣教政工师、综合组组长,湖南省电力公司政治处副处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国家电网报社办公室主任,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组组长(部门主任级);2023年6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4、肖同军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关系管理处处长、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部门主任级),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5、孟建新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信用管理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军先生持有本公司323,600股股份,邓小英先生持有本公司197,900股股份,上述其他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陈宏义先生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组组长(部门主任级)、肖同军先生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部门主任级)和孟建新先生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外,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吉龙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总经理,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郑建明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助研、副研究员,国际商学院副教授。2002年6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2017年5月至2023年6月,任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唐祺松先生,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长沙市天心区第六届人大代表。2016年至2022年先后在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迈旭律师事务所任职。2022年5月至今,任职于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31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公司股东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6月15日,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8,0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7%)和公司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4,545,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提交的《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以下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提案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推荐付军先生、邓小英先生、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提案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推荐张吉龙先生、郑建明先生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以下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提案一、《关于提名孟建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推荐孟建新先生为易普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提案二、《关于提名唐祺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推荐唐祺松先生为易普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提案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付军、邓小英、陈宏义、肖同军、孟建新、张吉龙、郑建明、唐祺松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将付军、邓小英、陈宏义、肖同军、孟建新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张吉龙、郑建明、唐祺松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付军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葛洲坝三峡爆破公司经营部副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商务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2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邓小英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葛洲坝三峡爆破公司技术员、爆破队副队长、队长、生产部主任、项目部经理,新疆和益公司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党委常委,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专职监事(主持工作)、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3、陈宏义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历任湖南省常德电业局党委办副主任、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湖南省电力工业局政治处宣教政工师、综合组组长,湖南省电力公司政治处副处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国家电网报社办公室主任,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组组长(部门主任级);2023年6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4、肖同军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关系管理处处长、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部门主任级),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5、孟建新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信用管理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军先生持有本公司323,600股股份,邓小英先生持有本公司197,900股股份,上述其他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陈宏义先生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组组长(部门主任级)、肖同军先生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部门主任级)和孟建新先生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外,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吉龙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总经理,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郑建明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助研、副研究员,国际商学院副教授。2002年6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2017年5月至2023年6月,任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唐祺松先生,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长沙市天心区第六届人大代表。2016年至2022年先后在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迈旭律师事务所任职。2022年5月至今,任职于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3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于202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孟建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唐祺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8,0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7%;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4,545,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6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于2026年3月28日、2026年6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3项、第4项、第6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第3项、第4项、第8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第13项、第14项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第14项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6月23日一24日(上午8:30一12:00,14:00一17:30)。 3.登记地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楼512室。 邮编:410221。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七平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 传真号码:0731-82010804 电子邮箱:zouqp@expl.cn 联系人:罗 茜 联系电话:0731-82010801 传真号码:0731-82010804 电子邮箱:1uox@expl.cn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6”,投票简称为“EXPL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4,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33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张健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一)。张健辉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一:张健辉先生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一: 张健辉先生个人简历 张健辉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营师。历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南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干部部部长);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健辉先生持有本公司107,100股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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