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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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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郭天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郭天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郭天立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天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天立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日,郭天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郭天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郭天立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3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奚英洲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聂巨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奚英洲,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厂三分厂技术员、基建处冶金工程师;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厂厂长、综合利用厂厂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葫芦岛合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葫芦岛锌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奚英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奚英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奚英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聂巨峰,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有色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葫芦岛有色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聂巨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聂巨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聂巨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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