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决定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第二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告》(含附件1:《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草案》、附件2:《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扩募方案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扩募及新购入不动产(试行)》和《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并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2026年6月12日,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变更注册申请已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本基金的变更申请及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申请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基金本次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等变更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注册、深交所审核通过本基金的产品变更申请和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申请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