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26年6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公告以及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 取信函、传真或邮箱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 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954383 电子邮箱:changchungas@163.com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30021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董事周衡翔、李浩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26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各位委员均为关联人员进行了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人员,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董事佟韶光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10名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披露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6年6月15日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6年6月15日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