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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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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光科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54,311,98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相关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及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且不考虑现金分红。
  6、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7.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696.76万元
  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与2025年度持平;
  (2)与2025年度增加10%;
  (3)与2025年度增加20%。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提升,在股本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和充分论证,有利于公司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具体详见《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防爆电器、电力设备和驱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数据运算服务。产品主要有防爆电器、电力设备和驱动设备。
  本次募投项目为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及公司长期战略目标,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从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其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影响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推动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未来,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强化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相关承诺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规定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4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54,311,98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同意公司编制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编制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制订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同意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尚需完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尚需完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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