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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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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6-04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调整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以前年度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部分担保额度预计不再发生,拟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将原获批担保额度18.374亿元调减15.574亿元,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为2.8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调整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预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预案》;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龙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勇先生自2020年4月30日起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提名龙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龙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姜敢闯先生、罗德才先生、柴正龙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龙超先生简历
  龙超,男,1964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云南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团队负责人。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云南盐化、川金诺、云南旅游、云南神农、云南锗业、云煤能源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6-04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调整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鉴于以前年度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部分担保额度预计不再发生,拟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将原获批担保额度18.374亿元调减15.574亿元,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为2.80亿元,具体为:拟调减下属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云铜)担保额度15.455亿元和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庆矿业)担保额度0.119亿元。
  调整后公司存续的担保仅为迪庆矿业2.80亿元担保额度,公司为迪庆矿业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调整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案》,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三)本次调减担保额度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调减,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调减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调整后,公司存续的担保仅有为迪庆矿业提供的2.80亿元担保,迪庆矿业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
  3、注册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乡甲功村委会
  4、法定代表人:程杰
  5、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0日
  6、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产勘探、采矿、选矿、冶炼及产品销售;矿业开发项目工程承包、设计、技术咨询、劳务输出、仓储及运输;职工医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迪庆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8、经查询,被担保方迪庆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迪庆矿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基本情况
  迪庆矿业2025年担保协议尚在履行,主要内容为: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金额:本金金额为2.85亿元。随着贷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清偿,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数额相应减少。
  (三)担保范围:债务人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约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公司与迪庆矿业2026年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由公司、被担保方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迪庆矿业、赤峰云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投融资、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调减对迪庆矿业、赤峰云铜担保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为迪庆矿业提供借款担保的同时,迪庆矿业另一股东迪庆州投按照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80亿元,本次担保调整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8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6-04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6年6月2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调整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00一17:30。
  (二)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办公室(3323室)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23办公室。
  邮编:650224联系人:高洪波
  电话:0871-63106792传真:0871-6310679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6-043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有效避免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铜业)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铜业于2023年6月16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公司受托管理中国铜业持有的中铝矿业国际(以下简称中矿国际)100%的股权,托管期限三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鉴于上述《股权托管协议》即将到期,为持续规范同业竞争、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与中国铜业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继续受托管理中国铜业持有的中矿国际100%股权,托管期限三年,托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
  (二)关联关系描述
  由于中国铜业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有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孔德颂先生、姜敢闯先生、罗德才先生和柴正龙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4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永忠
  注册资本:4,260,058.815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4019
  2、股权结构:
  ■
  中国铜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经营范围:铜、铅锌、铝及其他有色金属行业的投资、经营管理;铜、铅锌、铝及其他有色金属的勘探、开采、冶炼、加工、销售,与之相关的副产品的生产、销售,与之相关的循环经济利用与开发;从事有色金属行业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及工程建设总承包;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国铜业基本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
  目前,中国铜业注册资本4,260,058.8152万元,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4.5373%、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股东合计持股35.4627%。
  中国铜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中国铜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交易对方中国铜业直接持有本公司2.27%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85%的股权,中国铜业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托管标的为中矿国际100%的股权,中矿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铝矿业国际
  成立日期:2003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14.43亿美元
  注册地址:PO Box 309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经营范围:铜精矿生产及销售、投资、融资、贸易业务等。
  股权结构:中国铜业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矿国际资产总额422.76亿元,净资产192.29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74.04亿元,净利润35.96亿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24.55亿元,净资产214.64亿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96.40亿元,净利润36.71亿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本着公允、互利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托管事项
  第一条 托管事项
  1.1双方同意,乙方代表甲方依据中矿国际公司章程、属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行使托管标的所对应的除收益权、要求解散公司权、清算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和处置权(含质押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为避免歧义,在托管期间,托管标的的所有者权益由甲方享有。
  (二)托管期间
  第二条 托管期间
  2.1本协议项下的托管期间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期限3年。
  2.2托管期限到期前2个月,由甲方和乙方协商是否继续托管并另行签署托管协议。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中矿国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向其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报告,或就某项经营活动或重大决策事项提交专项报告。
  3.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管理行为实施监督,但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阻挠或影响乙方行使本协议第1.1条约定的股东权利。
  3.3甲方应确保配合乙方的托管工作,并根据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股东权利的需要,及时向乙方出具股东授权书等相关文件。
  3.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3.5托管期限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托管标的。
  3.6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通知中矿国际股权托管事宜,并将本协议复印件提交给中矿国际。
  (四)乙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托管费用。
  4.2若甲方拟转让全部或部分托管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有权利但无义务行使该优先权。
  4.3乙方应以甲方名义行使本协议第1.1条所述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与权利相当的股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以公平为最大原则,积极、正当地行使股权;
  (2)遵守中矿国际公司章程;
  (3)法律、法规及中矿国际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应当承担的与托管标的对应的其他义务。
  4.4乙方应本着合理审慎的态度,在任何时候均以公平合理原则采取行动。
  4.5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交中矿国际的经营、财务状况报告或特定事项专项报告。
  (五)托管费用
  第五条 委托费用
  5.1基于乙方受托管理的成本及10%的成本利润率,经双方确认,托管费用约定如下:
  托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含税),月托管费用按每年度托管费用均摊至各月份为准。
  5.2托管费用按年结算,甲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其该年度应承担的托管费用支付给乙方。如起始期限不足一年的,则按实际发生月份支付托管费用;如起始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托管费用按一个月计算。
  5.3如需调整托管费用的,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及乙方之任何一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之声明、承诺及保证,或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7.2乙方如有违反其托管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委托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8.1本协议将在以下任一情形更早发生时解除或终止:
  (1)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以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没有必要再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双方有权通过共同签署书面文件的形式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因破产、解散或依法被撤销时;
  (3)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托管期限届满时;
  (4)发生本协议第十二条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8.2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效力
  (1)当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本协议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
  (2)自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被免除(但根据本协议约定仍应继续履行的除外);
  (3)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应影响双方在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解除或终止前各自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4)本协议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并不损害守约方寻求其它救济的权利;
  (5)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第八条至第十四条以及依据其性质不应终止的条款的效力。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有效避免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铜业的同业竞争,通过股权托管有利于公司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体现了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5月末,公司与中铝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7.89亿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4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在综合考虑管理成本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产业协同和发挥矿业管理优势,有利于避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云南铜业与中国铜业续签中矿国际股权托管协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云南铜业与中国铜业续签中矿国际股权托管协议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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