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6-05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的通知,获悉三安集团的债权人林素真(以下简称“申请人”)已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或“法院”)申请对三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安集团尚未收到厦门中院受理破产重整的正式文书。申请人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三安集团后续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若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正式受理,三安集团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产生影响。 一、公司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三安集团的通知,三安集团的债权人林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厦门中院递交了申请三安集团破产重整的相关资料。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2,359,796股,占公司总股本3.66%。其中169,344,914股已被质押,股份被多次轮候冻结。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与间接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若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三安集团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厦门中院受理申请人申请三安集团破产重整事项的正式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厦门中院正式受理及三安集团后续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6-05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根据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人民币1,498.26万元。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安电子”)和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已被多次轮候冻结,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2、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的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重整,目前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的正式文书,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后续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正式受理,可能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6-05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林志强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林科闯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6年6月12日,林志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人民币1,498.2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