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形成“投融管退”体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东明县东南100MW风电场项目、东明县西南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东明西南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三个风电项目为标的资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一、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文件,并于2026年6月10日获中国证监会、6月11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有利于公司搭建新的资产上市平台,形成“投融管退”机制。同时,依托“上市公司+公募REITs”双资本运作平台,可打通资本资产“双循环”,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项目仍处于申报阶段,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申报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