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翰宇01 3、债券代码:133741 4、发行规模:3.00亿元 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5.10% 7、起息日:2023年12月28日 8、到期日:2025年12月28日 二、债券兑付及摘牌情况 “23翰宇01”公司债券已于2025年12月28日到期。公司已在债券到期前足额划付本息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用于完成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及利息兑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已完成全部本息兑付工作,债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摘牌,终止上市。公司已向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债券注销手续,本次债券的兑付及摘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23〕875号无异议函核准,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到位,专项用于置换前期偿还 “18翰宇02”公司债券本金形成的有息负债,符合规定的用途。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3年12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23翰宇01”公司债券已到期并完成全部本息兑付,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2、债券本息兑付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