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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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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如下: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
  3、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的提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要求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107
  传真:0755-29891997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人:王行村、曾燕
  3、联系电话:0755-29891909
  4、传真号码:0755-29891997
  5、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6”,投票简称为“莱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了解了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6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本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一一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之参股公司一一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莱恒”)近年来受技术路线替代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业务持续萎缩,营业收入及利润持续下降,2025年度出现亏损,目前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为减少其持续经营亏损对股东权益的进一步侵蚀,维护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考虑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以及东莞莱恒之控股股东关于解散并注销东莞莱恒的提议,董事会同意对参股公司东莞莱恒予以解散并注销登记。本次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的影响极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解散并注销东莞莱恒事项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相关资料。
  《关于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一一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刊载于2026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该制度全文登载于2026年6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刊载于2026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情况概述
  2026年6月12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一一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之参股公司一一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莱恒”)近年来受技术路线替代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业务持续萎缩,营业收入及利润持续下降,2025年度出现亏损,目前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为减少其持续经营亏损对股东权益的进一步侵蚀,维护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考虑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以及东莞莱恒之控股股东关于解散并注销东莞莱恒的提议,董事会同意对参股公司东莞莱恒予以解散并注销登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次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事项还需东莞莱恒履行当地的税务、工商、社保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
  二、本次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573126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曹路788号2号楼304室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贾正盛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2年03月0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经营情况:
  东莞莱恒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11、经查询,东莞莱恒目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的原因说明
  受技术路线替代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东莞莱恒因近年来业务持续萎缩,营业收入及利润持续下降,2025年度出现亏损,目前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东莞莱恒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考虑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以及东莞莱恒之控股股东关于解散并注销东莞莱恒的提议,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东莞莱恒予以解散并注销登记。
  四、本次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鉴于东莞莱恒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其整体资产规模较小,东莞莱恒自身具备充分的对其现有人员的安置、支付经济补偿金、设备处置、租金赔付等承担能力,东莞莱恒予以解散并注销登记,不存在需要公司作为股东需要履行补偿或者连带、担保等责任情形,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的影响极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本次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事项还需东莞莱恒履行当地的税务、工商、社保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整体流程所需的时间周期较长,东莞莱恒注销登记能否最终完成以及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具体进展或变化,依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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