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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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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86.32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7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3、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6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
  4、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52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0.52元/股调整为10.1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0.1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
  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1/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5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将于2026年6月24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外,现有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25日
  (二)行权数量:286.32万份
  (三)行权人数:132人
  (四)行权价格:9.91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第三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24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层面2025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86.32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尚未届满外,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6年6月9日实施完毕,董事局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0.1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6)。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3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通知,杭州灏月在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6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0,164,00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注:上述主体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内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杭州灏月出于股东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筹划考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68,453,244股,拟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灏月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3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2.98万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7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3、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6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
  4、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四、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以及“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有关规定,24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同层级排名50%-90%,本次个人当期行权比例为80%,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共9.18万份;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同层级排名后10%,未达相应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共3.50万份;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30.30万份。
  因此,公司本次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2.98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局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工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6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0.1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7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3、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6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
  4、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6年6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调整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即P=P0-V,其中,P0为10.16元/股,V为0.25元/股。因此,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9.9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
  三、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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