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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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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删减经营范围中的“保险代理业务”,具体情况请详见本公告“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中的经营范围修订情况。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章程全文,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会成员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制定〈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制定〈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制定〈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制定〈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关于制定〈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5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子议案2.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部分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张卓波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6年6月30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各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事项顺利实施,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含本数)股东,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自2026年4月起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但本次发行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述认购主体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北部湾港持有公司的股份将超过5%(含本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部湾港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北部湾港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开展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合作将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与本次发行方案中的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加深。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增加与北部湾港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的价值,推动战略协同落地,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注2:若本次发行事项顺利实施,北部湾港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自2026年4月起认定为公司新增关联方。2026年4月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与上述主体发生的交易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注3: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与关联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1996年8月7日,注册资本251,708.44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综合办公楼8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船舶拖带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港口理货;化肥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北部湾港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含本数)股东,其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为北部湾港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发行事项顺利实施,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含本数)股东,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自2026年4月起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但本次发行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公司董事张卓波先生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通商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通商银行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通商银行向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鉴于公司与通商银行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到期,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同时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与通商银行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通商银行向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由于公司董事张卓波先生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通商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卓波先生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已经2026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通商银行发生的贷款业务余额0万元,承兑业务余额0万元,存款业务余额15,805.53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张卓波先生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通商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10257014G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522,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持股17%、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4%、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股7%、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8%、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浙江波威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森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帅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爱伊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宁波大榭众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宁波奉化南海药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0.1%。
  注册及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337号。
  业务范围: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通商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6年3月31日,通商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053亿元,净资产为149亿元,营业收入11亿元,净利润4.7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存款
  公司存于通商银行的存款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应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二)关于其他金融服务
  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提供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应根据通商银行相关制度并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甲方注册资本522,000万人民币。
  2.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拟为乙方及本协议项下乙方的相关下属企业提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作为为其提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公司。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规范甲方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原则性协议:
  (一)服务内容
  1.1根据甲方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核发的B1311H2330200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1.1吸收宁波远洋及下属企业存款;
  1.1.2办理宁波远洋及下属企业贷款;
  1.1.3办理宁波远洋及下属企业票据贴现;
  1.1.4办理宁波远洋及下属企业资金结算与收付;
  1.1.5提供宁波远洋及下属企业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1.1.6办理宁波远洋及下属企业票据承兑;
  1.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
  2.1关于存款
  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应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2.2关于有偿服务
  2.2.1甲方拟向乙方有偿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业务;
  2.2.2甲方向乙方提供第2.2.1条所列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甲方为乙方提供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应根据甲方相关制度并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三)交易限额
  3.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转换汇率以乙方记账汇率为准)1.8亿元(含本数)。
  3.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手续费)不高于1.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四)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4.1本协议自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一(1)]年。
  4.2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除非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时将自动延长[一(1)]年,以后延期按上述原则类推。
  4.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4.4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5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通商银行建立金融服务合作关系,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产生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该项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卓波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通商银行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详见本公告披露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周四)08:30-11:00,13:30-16:0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管理部)。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管理部)收到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股东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管理部)
  邮编:315042
  联系人:柳亚珍
  电话:0574-88278740
  传真:0574-88025087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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