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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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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 逐项审议表决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2,800.00万元,含本数)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在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针对参与竞价的对象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并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2,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了满足业务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综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一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需向监管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各项说明函件或承诺书、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协议或合同等); (3)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宜; (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项,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6)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 本次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云南”)在云南红塔产业园区观音山片区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线,同时丰元云南对已建成投产的一期年产5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线实施升级改造,改造后产能规模保持不变,产品主要投向为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投资新建及升级改造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8.2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签署和办理项目公司相关的协议和事项,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合作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及升级改造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暨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北京、上海以及青岛分别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布局,拓宽引进优秀人才渠道,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分公司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营业场所、负责人等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于2026年11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42,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84,018,752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30%,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批、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0,062,50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8,519.84万元和-50,304.22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相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业绩增幅测算:①较2025年度减亏50%;②实现盈亏平衡;③实现盈利且该盈利规模为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中长期,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若公司2026年度延续亏损,本次发行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正向变化;若公司2026年度扭亏为盈,则每股收益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1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改扩建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详见《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的磷酸铁锂产品是在公司现有磷酸铁锂业务建设经验、生产运营经验以及研发创新经验的基础上,对现有产品进行的产能扩张。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磷酸铁锂业务在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有所提升,但二者所面向的下游应用领域均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领域为主,客户类型差异较小,因此,在投产后的市场开拓、品牌营销等方面将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同时,本次募投项目也将充分共享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研发资源以及销售渠道资源,有效节约部分固定性支出,实现规模效应。本次募投项目顺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发展趋势,可有效满足比亚迪等磷酸铁锂大客户的市场需求,项目实施具有较强的必要性,有利于加强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进而促进公司的技术更新和产能扩充,推进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能力突出的研发团队,研发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在克容量、比表面积、振实密度等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达到行业一流水平。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实力,公司积极携手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等单位,申报获批中科院等合作伙伴的科研实力和人才资源,获取前沿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支持,加快研发进程,提升研发水平。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健全的人事制度确保人才优势的延续。公司人员培训贯穿员工在职的各个阶段,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外派培训等,在加大内部人才培养的同时,公司也一直重视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设立初期,丰元锂能就确立了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产品发展方向,经过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不懈努力,公司已自主研发了正极材料气氛烧结控制、正极材料表面处理、高电压材料生产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共100项,其中与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的授权专利共计64项。这些专利技术涵盖了产品生产工艺、配方等多个关键环节,形成了公司在技术领域的核心竞争壁垒。公司在不同领域持续进行科研攻关和新产品研发,注重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形成了完善且先进的正极材料技术体系。公司丰厚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与下游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公司深入了解头部客户的严格标准和个性化需求,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公司2025年4月与比亚迪签订了《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就2025-2028年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的采购、共同开发等事宜构建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2025年10月份与楚能新能源签订了《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在未来三年内由丰元锂能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10万吨。通过持续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公司产品在客户供应链中的地位得到稳步巩固,为稳定的订单来源提供了可靠支撑。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升级,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在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生产效率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效益。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六、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及升级改造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暨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1月,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丰元锂能在玉溪市投资建设规模为20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及配套相关项目,项目选址位于玉溪市红塔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1,000亩,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分别经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由丰元锂能全资子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云南”)负责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5日、2023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暨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前期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期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建成投产,二期1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中有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产线已建成投产,其余项目正在建设中。 2、本次投资新建及升级改造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丰元云南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线,该投资事项为20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及配套相关项目的三期建设。同时,丰元云南对已建成投产的一期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产线实施升级改造,改造后产能规模保持不变。上述产线建成后产品主要为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本次投资新建及升级改造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8.2亿元。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签署和办理项目公司相关的协议和事项,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合作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事宜主要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市场环境情况,加快推动公司20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及配套相关项目的建设,并且助力公司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方向优化和提升,更好地满足现有及潜在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次投资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需在公司履行股东会批准程序后方能实施,是否能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项目的建设、升级改造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涉及项目的实施环评、能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是否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及升级改造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上述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及产能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5、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本次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最终能否发行成功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及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因素也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6、项目预期产能规划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B座28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0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9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9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6年6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5”,投票简称为“丰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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