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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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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祎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9,351,13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28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966,64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0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3,753,56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318%。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5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5,597,56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2%。 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1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1%;反对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915,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4%;反对4,377,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19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7%;反对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80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3%;反对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2%;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4%。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186,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反对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802,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6%。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周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8,278,415股,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893,933股。 2、审议《关于选举邓伟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8,066,557股,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682,075股。 3、审议《关于选举方轶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7,945,856股,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561,374股。 4、审议《关于选举李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7,961,751股,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577,269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向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8,304,271股,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919,789股。 2、审议《关于选举陈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8,290,907股,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906,425股。 3、审议《关于选举何政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8,292,908股,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908,426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和李新梅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当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周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周祎先生的简历附后。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人员担任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选举周祎先生、邓伟军先生、何政伟先生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其中周祎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2、选举向锐先生、陈剑先生、周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向锐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3、选举陈剑先生、向锐先生、方轶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陈剑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4、选举何政伟先生、陈剑先生、邓伟军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何政伟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伟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邓伟军先生的简历附后。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轶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邹亚鹏先生、肖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大坤先生为财务总监,其中聘任林大坤先生为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的简历附后。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利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雷利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雷利民先生的简历附后。 雷利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谭思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谭思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谭思琪女士的简历附后。 谭思琪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华友控股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中创新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比亚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黔先生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朗晟新能源及朗晟新材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增加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授权公司管理层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附:董事长简历 周祎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工程师;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沃联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四川盛研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印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旭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周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周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邓伟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盛新锂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盛熠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胜源企业有限公司董事、盛睿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邓伟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伟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邓伟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轶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商周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采购部长;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主管、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方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8,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轶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方轶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邹亚鹏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助理工程师;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职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厦门盛煜天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厦门盛屯天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盛兴丰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盛屯能源科技发展(成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Max Mind津巴布韦董事长、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邹亚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相关企业担任董事职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亚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邹亚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波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员;四川天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工程师;四川省尼科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成都开飞高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总监,兼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盛研锂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肖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3,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肖波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大坤先生,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学历。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主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林大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大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林大坤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雷利民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雷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利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雷利民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谭思琪女士,199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谭思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谭思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思琪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谭思琪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亿元;预计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亿元;预计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亿元;预计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新能源”)、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上述交易各方均包括其下属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增加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加工锂产品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其中拟增加2026年度与关联方华友控股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拟增加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创新航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拟增加2026年度与关联方比亚迪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拟增加2026年度与关联方朗晟新能源、朗晟新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增加2026年度与关联方华友控股集团发生的硫酸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九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与华友控股集团、中创新航、比亚迪、朗晟新能源、朗晟新材料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上述2026年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注2: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与关联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将根据锂盐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及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964928985 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6幢103室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主要业务:华友控股集团是拥有华友钴业(603799.SH)、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控参股公司的大型投资集团,旗下产品主要围绕锂电材料产业展开,涉及钴镍资源开发、有色冶金、电池材料、回收利用等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及其相关投资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友控股集团总资产19,861,402.16万元、净资产6,290,361.6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9,562,482.07万元、净利润693,174.98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华友控股集团和中创新航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述认购主体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前,华友控股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友控股集团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友控股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友控股集团为聚焦锂电材料全产业链布局的大型投资集团,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友控股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CGA52K 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注册资本:177,230.1858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主要业务:中创新航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创新航总资产14,855,512.80万元、净资产5,345,660.9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4,440,006.70万元、净利润209,522.3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前,中创新航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创新航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创新航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创新航为港股上市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的新能源高科技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创新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911,719.7565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成立日期:1995年2月10日 主要业务:比亚迪主要从事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比亚迪总资产88,372,988.30万元、净资产25,853,918.5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80,396,495.80万元、净利润3,376,075.8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比亚迪目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其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比亚迪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比亚迪作为上市公司及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领军厂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亚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MA658LMX3M 法定代表人:战鹏 注册资本:68,09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7日 主要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朗晟新能源总资产223,746.83万元、净资产74,027.9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281,380.21万元、净利润1,632.32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朗晟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朗晟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朗晟新能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晟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MA7K9BRGXG 法定代表人:战鹏 注册资本:76,8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射洪市经济开发区南风路86号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1日 主要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朗晟新材料总资产221,194.66万元、净资产78,782.16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92,333.59万元、净利润513.05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朗晟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朗晟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朗晟新材料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晟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华友控股集团、中创新航、比亚迪、朗晟新能源、朗晟新材料发生销售、加工锂盐产品以及采购原材料等业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销售、加工锂产品以及采购原材料等业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九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加工锂产品以及采购原材料等业务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申请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授权公司管理层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申请广期所氢氧化锂指定交割厂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公司的规范管理水平。同时有利于公司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三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次申请氢氧化锂交割厂库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广期所审核通过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申请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4日(周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王姗姗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邮编:51803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姗姗 联系部门: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邮编:51803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盛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的通知,获悉盛屯汇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万股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同时将其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518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1日,盛屯汇泽将其所持有的15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1日,盛屯汇泽将其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518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2、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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