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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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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苏亚金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苏亚金诚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5)首席合伙人:于龙斌
  (6)2025年度末合伙人44人,注册会计师2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2人。
  (7)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827.2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882.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952.89万元。
  (8)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审计收费总额2,885.72万元,主要行业涉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2025年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下同)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4例,目前1例已判决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尚余3例均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不排除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长俄,200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苏亚金诚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宝,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家,IPO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苏亚金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2025年度,立信中联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立信中联在工作安排、服务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均不存在分歧,对立信中联审计团队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中联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更好地匹配公司当前审计工作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公司业务结构、经营规模及未来发展情况,在履行相关选聘程序后,公司拟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以及苏亚金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资格,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且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在推进中,根据本次工作的整体安排,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在本次发行具备股东会审议条件情况下,择期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会表决。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丹阳顺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顺景”)。
  ● 投资金额: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丹阳顺景增资3,500.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
  ●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资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并获得更多支持,从而加快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丹阳顺景增资3,500.00万元,丹阳顺景注册资本将由1,5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增资的交易要素如下: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丹阳顺景增资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审批申请文件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的丹阳顺景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份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制造及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对丹阳顺景以货币资金增资3,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本次增资是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并获得更多支持,从而加快公司战略规划落地而进行的,该投资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2日,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含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内,但不含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对外投资)的投资金额合计14,698.13万元,累计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2026年6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4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512-67777937
  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
  联系人:顺景科技证券部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治理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有效衔接,公司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治理制度开展全面梳理与修订,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修订的制度情况如下:
  ■
  上述1-4项制度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同意审核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予以注册决定后,在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辰顺”)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除苏州辰顺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的较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苏州辰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苏州辰顺不参与本次认购。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苏州辰顺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苏州辰顺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苏州辰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应遵守届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671.79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各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确定募集资金存放金额、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万套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的厂房需求,公司子公司黄山顺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黄山博蓝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博蓝特”)租赁厂房,双方将按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黄山博蓝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良先生实际控制的浙江博蓝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租赁关联方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所有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并根据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4、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定募集资金存放金额、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等,并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及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手续;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
  8、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中,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股票同意注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董事长亦可转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公告中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265,393,830股,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107,671.79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但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实施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84,646,10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265,393,8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671.79万元(含本数,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及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5、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06.36万元;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94.86万元。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上期持平;②较上期减少10%;③较上期增加10%。
  6、在预测及计算2026年度相关数据及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和净利润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的影响,不考虑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公司2025年出现亏损,因此若采用2025年利润数据作为计算基础且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实施完成,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项目建成并完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实现同步增长。因此,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已通过并购重组布局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本次实施“年产1,000万套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及“年产300万套IMU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业务布局,扩大核心产品产能规模,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与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优化产品结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产品中,低压传感器为金属高压油箱的核心配套部件,项目投产后可实现该类传感器自主化生产,降低外部采购依赖,提升主营业务的产品质量、交付稳定性与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压传感器及IMU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有助于完善公司在汽车压力感知、动态感知系统的核心部件布局,构建协同互补的产品矩阵。通过丰富产品体系,公司将有效分散单一产品经营风险,充分发挥技术协同与应用协同效应,增强与提升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与行业地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基于公司技术积累针对新型凹模陶瓷芯体研究、压力传感器专用ASIC、车规高定性MEMS压力芯片、低成本高精度位姿参考系统、GNSS/INS算法AI自适应优化系统等相关技术进行攻关,进一步丰富公司技术储备,强化公司产品技术优势。该项目将推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效率,同时也将缩短交货周期,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快速抢抓发展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错失业务拓展良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已组建一支由汽车零部件行业资深专家领衔的研发团队,成员横跨电子工程、材料科学、机械制造等多个学科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积淀与强大的技术攻关能力。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汽车零部件领域拥有多年技术研究,对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变化有前瞻性的把握能力,能够深入了解压力传感器、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及其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并以此为出发点,快速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开发,凭借丰富的技术储备以及产业化经验,调配、优化、设计出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此外,伴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会为公司引入更多优秀的技术研发人员,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人员结构。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结构合理且充足的人员储备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在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技术经验,同时围绕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业务,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工作。经过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的生产方面已拥有一系列技术储备,在压力传感器方面,公司目前已完成MEMS压力单元与ASIC的自主研发,同时以陶瓷电阻为技术基础自研了陶瓷模组,并持续扩展不同芯片适配陶瓷方案,针对客户需求开发了精度适配的产品。在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方面,公司通过软件设计、算法设计、硬件设计的优化,持续升级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稳定性。目前公司车载IMU模组、高精度IMU模组、高精度组合导航系统P-BOX、姿态传感器等产品均达到小批量试产送样阶段。
  综上所述,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条件。
  3、市场储备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分别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进一步强化,2025年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0%和28.2%。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为我国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等汽车零部件产业构建了长期稳定的市场空间,为本次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汽车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挑选零部件供应商普遍采用合格供应商准入机制,构建了完善且严格的认证体系。零部件生产企业需在研发能力、采购管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达到整车制造企业标准,才能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在产品生产与质量管控方面,公司目前已建立覆盖原材料采购、样品试制、批量生产、出厂检验与验收等全链路质量管理体系,以严苛的质量管控标准保障产品品质稳定可靠。凭借在金属高压油箱领域的积累,公司目前已与理想汽车、零跑汽车、奇瑞汽车、岚图汽车、上汽大通等多家知名整车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树立良好口碑。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储备,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储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及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提高市场份额。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合伙企业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合伙企业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合伙企业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合伙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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