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2.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3.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获悉申请人提交关于公司的重组项目申请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经征询公司意见且公司表示无异议后,重组中心决定予以受理。 三、风险提示 1.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2.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3.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