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15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最低限额。 现将调整后的方案公告如下: ■ 如以上各业务最低限额与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其他事项: 1、自2026年6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公司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对上述基金进行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及每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定为准。 2、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及每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及每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及每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 3、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及每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4、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x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97-0188)咨询有关事宜。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