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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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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25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250,000股后的2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本次A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65,000,000股×0.50元/股=132,500,000.00元,本次A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转增比例=265,000,000股×0.48=127,200,000股。
  3、本次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88479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132,500,000/271,250,000=0.4884792元/股)(含税,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4.884792元。每股转增股份应以0.4689400股计算(每股转增股份=A股转增股份总额/A股总股本=127,200,000/271,250,000=0.4689400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10股转增4.689400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A股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A股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A股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A股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884792元/股)/(1+0.4689400)。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7,500,000.00元(含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转增股本141,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42,850,000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A股)398,45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4,400,000股)。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250,000股后的2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于本公告,另见公司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三、A股权益分派日期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A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A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A股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26年6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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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A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18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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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除外)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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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按照最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25年的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1.93元。
  2、本次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88479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132,500,000/271,250,000=0.4884792元/股)(含税,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4.884792元。每股转增股份应以0.4689400股计算(每股转增股份=A股转增股份总额/A股总股本=127,200,000/271,250,000=0.4689400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10股转增4.689400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A股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A股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A股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A股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884792元/股)/(1+0.4689400)。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于雨
  咨询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电话:0532-89082855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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