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1月4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给予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徕木股份”)之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授信1亿元,期限至2028年1月3日止,并由徕木股份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8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不超过3亿元,并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债务人: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授信金额:1亿元 5、授信期限:至2028年1月3日止 6、担保金额:5,000万元 7、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9年5月12日止。 8、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面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9、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0、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湖南徕木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具备有效的风控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提供相应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52,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5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9%。 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