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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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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及流贷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公司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驰奈”)拟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9,500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下属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以下简称“莱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此次审议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16057
  注册资本:350,524.88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营业期限:1996年12月28日至2099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天水中路3号第2单元26层0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信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9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0.01%,甘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持股0.01%等。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甘肃驰奈
  公司名称: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794877444Q
  注册资本:5,63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康红利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文创大厦13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全资下属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甘肃驰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高十方
  公司名称: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06070991
  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营业期限:2005年10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888号10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木炭、薪柴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山高十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甘肃驰奈
  1.《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信达金租
  承租人:甘肃驰奈
  租赁物件:承租人自有餐厨垃圾车、三项分离机、生物脱硫系统、厌氧发酵系统、预处理系统等设备
  融资金额:9,500万元
  租赁年限:5年
  2.《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信达金租
  抵押人:甘肃驰奈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包括首期租金以及首期租金以外的每期租金,下同)、租赁风险抵押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等承租人所应向出租人承担的一切给付义务,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租赁利率变化、租赁成本或租金调整,还应包括调整后增加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抵押标的:抵押人餐厨垃圾车、三项分离机、生物脱硫系统、厌氧发酵系统、预处理系统等设备。
  合同生效: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质押合同》
  质权人:信达金租
  出质人:甘肃驰奈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包括首期租金以及首期租金以外的每期租金)、租赁风险抵押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出租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承租人所应向出租方承担的一切给付义务,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租赁利率变化、租赁成本或租金调整,还应包括调整后增加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质押标的:出质人与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8年4月签署的《兰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经营移交(BOT)合同书》而享有的在兰州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收益权,以及收取全部餐厨废弃物处理补贴、餐厨废弃物处理费以及相关款项的权利。
  合同生效: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附解除条件的保证函》
  出租人:信达金租
  保证人:山高环能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包括首期租金以及首期租金以外的每期租金)、租赁风险抵押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或租赁成本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函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若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合同生效条件: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山高十方
  《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山高环能
  债权人(乙方):莱商银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仲裁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审计费、查询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时,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备用证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甲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乙方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均签名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3,99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7.18%;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98%;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67%。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72,77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7.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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