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九)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十)本次发行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件 1、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6月15日(T日)至2032年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0%,第五年1.5%,第六年2.0%。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2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6月1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55167D-02),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6、债权持有人及债权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或回售条款(如有); ⑥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及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等情形致使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6)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7、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0.6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若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方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转股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0、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1、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有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工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13、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主体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主体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次可转债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4)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上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4、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金帝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42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4427手可转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19,106,667股,其中不存在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97万手。 (十二)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由100,000.00万元调减至97,000.00万元。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三)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 ■ (五)资信评级机构 ■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七)收款银行 ■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信证券自营持有发行人600股股票,资管子公司持有发行人681,021股股票。综上,国信证券及子公司在二级市场共持有金帝股份681,621股股票,占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前股本比例为0.3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1,910.6667万股,其中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帝咨询,金帝咨询直接持有金帝股份8,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6.51%。金帝咨询基本情况如下: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广会、赵秀华夫妇,郑广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13%股份,通过金帝咨询间接持有公司36.51%股份,与赵秀华女士通过鑫慧源间接持有公司1.23%股份,通过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2.52%股份,通过金源基金间接持有公司11.90%股份。实际控制人夫妇合计持有公司61.29%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郑广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996年5月至2005年8月在聊城市金帝轴承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技术中心主任等;2005年8月至2017年10月在聊城市金帝保持器厂任负责人;2007年6月至2017年10月兼任聊城市新欣金帝保持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秀华,公司董事、人力资源副经理,1973年出生,中专学历。1996年5月至2007年5月在聊城市金帝轴承有限公司任职会计;2007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聊城市新欣金帝保持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人力资源副经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金帝咨询及实际控制人郑广会、赵秀华夫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二)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对外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并以合并口径反映。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 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 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以净利润的5%作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需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2608号、上会师报字(2025)第2778号、上会师报字(2026)第23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二)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注:表格中迈德工科的持股比例不涉及工商变更,其中博源精密持股92%,已全部实缴出资,德恩新能源持股8%,尚未实缴出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计算博源精密对迈德工科的持股比例为100%,又因金帝股份持股博源精密99.82%,所以金帝股份间接持股迈德工科99.82%。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出资设立迈德工科、金帝新加坡和金帝香港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出资设立金帝日本、金帝墨西哥、迈德墨西哥和蔚水蓝天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出资设立迈德香港、金帝德国、金帝塞尔维亚和博源电驱动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果未特别指出,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其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合并)负债总额÷母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各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注:上述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本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2)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财务报表无影响。 (2)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财务报表无影响。 (3)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5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内企业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92,120.31万元、329,430.33万元和490,073.01万元,资产规模逐年上升。2024年末和2025年末资产总额逐年增长的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首发募投项目逐渐实施,公司新增设备、购建厂房等导致非流动资产规模增大。 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的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35%、52.65%和44.67%,符合公司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特点。2023年末流动资产比例偏高主要系2023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收到募集资金。 1、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187,965.18万元、173,445.54万元和218,906.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35%、52.65%和44.67%。2024年末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新增设备、土地和厂房投资导致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2025年末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的原因主要系业绩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和相应增加存货储备。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58,650.31万元、28,054.40万元和14,592.1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20%、16.17%和6.67%。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支付募投项目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受限资金余额分别为18,176.60万元、6,056.82万元及10,119.32万元,占货币资金比例为30.94%、21.59%及69.35%。2025年末其他货币资金占比较高,主要系银行存款相对较低。除了2023年因光大银行的贷款暂放于公司账户产生10,000万元受限资金,公司其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均不存在受限情况,其他货币资金均为受限资金,主要系票据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4,903.56万元、23,046.26万元和3,001.49万元,系公司为提高现金管理效率而购买的理财产品。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支付募投项目采购款所致。 (3)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3万元、0万元和3.10万元,系远期结售汇。 (4)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6,233.99万元、5,720.63万元和25,569.75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2%、3.30%和11.68%,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将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纳入“应收款项融资”中进行核算,将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纳入“应收票据”中进行核算,企业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风险较低,不存在到期未兑付的情形。 (5)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0,786.65万元、67,449.44万元和91,995.75万元,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 ①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企业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分布在1年以内,整个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基本稳定,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占比较低,回款风险较低。 ②按坏账计提方式不同分类列示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按照坏账计提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公司应收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A、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发行人通过判断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发行人将该部分应收账款作为单项应收账款进行坏账计提。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 B、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部分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5年度报告。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存在一定差异,由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结构、客户群体和销售政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所不同,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位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计提比例的区间范围内。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分别为15,699.00万元、22,980.20万元和27,935.65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8.49%、34.07%和30.37%。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为斯凯孚(SKF)、舍弗勒(Schaeffler)等跨国知名轴承企业和瓦轴、无锡华洋等国内大型轴承企业,以及蔚来、长城汽车、轾驱新能源、赛力斯等主流汽车行业企业。该等客户信用记录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相对较低。 (6)预付款项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2,403.16万元、4,810.20万元和9,245.53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8%、2.77%和4.22%,占比较小。预付款项按账龄结构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比例超95%,不存在减值迹象,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 2025年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8.40万元、602.99万元和566.8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0.35%和0.26%,占比较低,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押金及代扣、代垫款项等。2025年“其他”项为子公司博源节能、金帝美洲因设备供应商Qcision AG未能及时供货且已进入破产程序而应收的款项1,070.69万元,具体如下: 1)Qcision AG与博源节能的设备采购合同为一台700T精冲机和一台880T精冲机,其中700T精冲机已于2025年4月到货。因上述两台设备最终由日本的Neagari公司进行生产制造,Neagari是Qcision AG的代工厂,两者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故未到货的880T精冲机经与Neagari协商后重新签订供货合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880T精冲机尚未到货,根据公司与Qcision AG、Neagari分别签署的交易合同,按照相同的交易条件测算,公司将与Qcision AG原交易合同相比,多余支付的款项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到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35.70万元; 2)Qcision AG与金帝美洲的合同为两台700T精冲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两台设备均未到货,金帝美洲已支付款项16,32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834.99万元。公司将其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至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34.99万元。 (8)存货 ①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构成,前述四项合计占存货账面余额超96%。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14,918.84万元、17,346.26万元和22,451.27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41.24%、38.86%和32.40%。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余额分别为10,882.22万元、12,371.13万元和18,281.22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30.08%、27.72%和26.38%,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钢材、铜材和铝材。 报告期内,在下游市场和客户需求量持续增加情况下,公司业务订单量也持续增长,同时考虑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原材料并不完全通用,且各产品工序较多,生产周期较长,故为满足订单需求公司加大了采购规模和生产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实际备货情况与产品生产需求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②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 2024年12月31日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其中原材料库龄超过1年的占比稍高,部分系生产计划变更结余,部分系料厚、材质和软硬程度为非通用的原材料而无法继续使用,对于无法使用的材料公司按照账面价值与所属材质可收回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 的生产模式,但也会对部分库存商品保留一定的安全库存,因此会出现少量长库龄存货的情况,对于这部分产品,公司会参考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是定期进行报废处理。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642.47万元、135,534.17万元和202,046.72万元,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定点和在手订单合计约99,912.33万元,保障了存货的期后销售。 ③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870.90万元、1,833.59万元和2,629.68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17%、4.11%和3.7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④发出商品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3,289.23万元、5,086.27万元和9,579.71万元,主要系公司在寄售模式下存放于客户指定仓库的产成品。公司寄售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斯凯孚集团的部分国内外工厂,其次为知名汽车零部件配套厂商,寄售客户信誉好、规模大、盈利能力强。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