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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6-019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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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0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0日(周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张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2025年度股东会出席情况 ■ 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6人,代表股份129,76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74%;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246人,代表股份40,213,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5%。通过现场投票的H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7,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8%。 注2: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现有A+H总股本360,874,970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同时A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H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故扣除上述股份后,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6,137,716股。 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 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6人,代表股份129,767,403股,占上市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39.4245%。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246人,代表股份40,213,177股,占上市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2.2171%。 (3)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5年度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3、《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9、《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10、《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3)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马荃律师、王奕萌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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