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董事长宋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993%;董事、总经理王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6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6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 年3 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宋志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98%;董事、总经理王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1%;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