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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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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28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6,123,165股,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的25.94%,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782,079,602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47.80%,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的12.4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续期的通知,其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38,699.9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办理完成质押续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续期基本情况 ■ 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质押的5,622.96万股系对泰盛实业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33,077.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补充质押,质押履行期限以前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33,077.00万股的履行期限为准。 2、上述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9,498.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1.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9%,对应融资余额为15,888.00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38,699.96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23.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4%,对应融资余额为23,947.33万元。 泰盛实业本次股权质押续期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吴明武先生本次股权质押是对已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上述质押的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泰盛实业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收到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提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主要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3亿元-6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拟回购股份将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进行,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吴明武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吴明武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吴明武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长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提议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提议内容进行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以经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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