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唐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进先生由于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唐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或债权人的事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前,唐进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相关职责。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 唐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唐进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荐姜德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后兼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姜德杰先生简历 姜德杰,男,1977年5月出生,南京大学会计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历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财务共享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上限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连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中心”)分别签署《证券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5年至2027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时任公司关联/连董事李兴佳先生、张秋云女士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随着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的合作深度与广度显著增加,2026年6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河南投资集团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并新增与中原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调整与河南投资集团在2026年、2027年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上限和新增预计中原银行在202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并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经修订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连董事李文强先生、冯若凡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严格在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中所确定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与河南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联系人1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2、与股权中心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3、与中原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调整与河南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联系人在2026年度、2027年度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与河南投资集团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并新增与中原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范围及额度,现将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联系人在2026年度、2027年度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金额披露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四)与股权中心在2026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公司与股权中心在2026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金额披露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五)新增与中原银行在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与河南投资集团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并新增与中原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现将公司与中原银行在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披露如下: ■ 二、关联/连人介绍和关联/连关系 (一)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3,556,847股,占公司总股本22.05%,为公司的关联/连人。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24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子公司股权中心10%的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股权中心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公司名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344953673U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卢志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资产的登记、托管、挂牌、转让和融资等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企业推介、企业展示、培训和咨询服务。 (三)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李文强先生和冯若凡先生在中原银行同时担任董事,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原银行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31741675X6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9号 法定代表人:郭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7,5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河南投资集团的关联/连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范围: (1)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债券借贷、结构化产品、互换、期货、远期、期权及其他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的交易; (2)权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包括新三板做市业务)、基金、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及权益类衍生产品(收益互换、期货、期权等)交易及╱或认购; (3)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其他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外汇及大宗商品交易。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定价原则: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将按现行市价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开展。基于目前预期将在经修订框架协议项下开展的交易,主要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一般将具备现行市价或可靠的市场化参考价格。 若某项产品或交易并无易于取得或可直接观察的市价,公司不会仅依赖与关连人士的协商厘定价格。经修订框架协议项下可能涉及该类情况的主要是认购基金、信托、理财产品及资产管理产品(「该等产品」)。交易以该等产品交易当日单位净值作为定价基准。有关该等产品单位净值由该等产品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而得,而该等产品资产净值为该等产品所投资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减去该等产品负债后的价值,其计算应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等产品的净值由管理人核算提供,并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定期确认。该等产品单位净值的计算方法统一适用于该等产品的所有投资者。倘公司无法确认建议价格属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厘定,公司将不会与河南投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或联系人进行相关交易。 就公司认购河南投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或联系人发行的金融产品而言,认购价格应与适用于其他投资者的认购价格相同。该认购价格应由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在考虑投资的相关资产╱业务后厘定。另外,就通过银行间和交易所的进行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在二级市场中,交易通过独立的中介货币经纪公司开展,在达成交易前买卖双方不知晓交易对手的身份,或通过市场询价达成交易。并通过市场信息,参考市场行情、成交价等因素,确定成交利率、价格。该等交易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中心」)及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执行。在一级市场,该等固定收益产品交易的定价通过招标、簿记建档等方式确定。所有在中国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均受交易中心、交易所等机构监管。 公司须遵守规管金融产品发行(包括定价)的相关中国管理规定、法规及措施。相关规则及措施一般要求编制及披露数据文件,这将需要就发行开展或准备尽职审查、估值、财务资料审核、评级等。此外,发行价格或需根据相关规则及法规规定的方法厘定,且同一金融产品的所有认购人将按相同发行价格认购。 3、证券和金融服务范围: (1)承销和保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固定收益产品、结构性产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的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及辅导服务; (2)其他投资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重组、改制、并购有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3)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及相关金融产品服务、以及国债期货等期货经纪服务; (4)代销金融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为金融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 (5)受托资产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客户委托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6)其他金融和证券顾问、咨询服务及大宗商品服务; 此外,公司根据河南投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或其联系人的需求,向其提供孖展借款业务。 4、证券和金融服务定价原则: 就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或联系人之间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而言,收取的服务费、佣金或经纪费之一般定价原则,应由订约方经参考现行市场费率并按照适用中国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协商厘定。具体而言: (1)承销和保荐服务:服务费参考(其中包括)现行市场费率、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率由订约方协商厘定; (2)其他投资银行服务:服务费应经考虑交易性质及规模、当时市场状况、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适用的平均费率水平,并由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 (3)经纪服务:佣金应参考(其中包括)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佣金费率及预计经纪交易规模厘定; (4)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服务费应参考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服务费率,根据所售产品数量或估计资产规模由双方协商厘定; (5)受托资产管理服务:服务费应参考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服务费率,根据所售产品数量或估计资产规模由双方协商厘定; (6)其他证券和金融服务:有关费用及佣金应根据交易性质,参考现行市场费率并按照适用法律及法规由双方协商厘定。 对于根据规定须履行招标程序的证券和金融服务项目,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招标管理制度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该等程序一般要求不少于三家合资格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并经综合评估资质、经验、过往业绩、报价、服务条款等因素后按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中标方/成交方。 就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或联系人提供的孖展融资或孖展借款而言,相关利率及费用应参考独立第三方客户于可比交易中适用的利率及费用厘定,并考虑抵押品或担保、信用状况、借款规模、期限、现行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且须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5、其他服务范围: (1)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各项系统采购、开发、升级、运营维护及租赁服务; (2)咨询服务,包括人力资源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及战略规划咨询; (3)双方可另行约定由河南投资集团及附属公司及╱或其联系人向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 6、其他服务定价原则 河南投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或联系人向公司提供其他服务的定价,应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厘定。就非招标采购而言,服务费应经公平磋商,并参考交易性质及规模、当时市场状况、独立第三方报价及同类交易适用的平均费率水平等因素后厘定。在考虑河南投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或联系人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时,本集团一般将透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网站,或询比采购和竞价采购方式取得并参考至少两家独立第三方(如有)的报价。 就招标采购而言,本集团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招标管理制度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该等程序一般要求不少于三家合资格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并经综合评估资质、经验、过往业绩、报价、服务条款等因素后按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中标方/成交方。 (二)与股权中心的关连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范围: (1)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债券借贷、结构化产品、互换、期货、远期、期权及其他带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等的交易; (2)权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包括新三板做市交易等)、基金、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及权益类衍生产品(收益互换、期货、期权等)的交易及/或认购; (3)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其他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外汇、大宗商品交易等。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定价原则: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将按现行市价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开展。就由股权交易中心认购本集团推出的金融产品而言,认购价与其他投资者认购时的认购价相同。该认购价由本集团经考虑所投资资产/业务基本情况后厘定; (2)本集团须符合及遵守监管金融产品发行(包括定价)的相关中国管理规定、法规及措施。相关规则及措施一般要求编制及披露资料文件,这将需要就发行开展或准备尽职审查、估值、财务资料审核、评级等。此外,发行价或需根据相关规则及法规所订明的方法厘定,并且同一金融产品的所有认购人将按相同的发行价认购。 3、证券和金融服务范围: (1)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重组及并购等方面的财务顾问服务; (2)其他金融和证券顾问及咨询服务、会员服务、中介服务、业务培训服务、货币经纪服务、大宗商品服务等。 (3)受托资产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的委托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4)基金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基金管理服务及有关咨询服务; (5)其他金融和证券顾问及咨询服务、大宗商品服务等。 4、证券和金融服务定价原则: (1)就股权交易中心将向本集团提供的财务顾问及会员服务而言:服务费须由订约方考虑交易性质及规模、当时市况、独立第三方就类似交易的适用平均费用水平等因素,经公平协商后厘定; (2)就本集团将向股权交易中心提供的基金管理服务而言:服务费须参考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服务费率,根据基金出资规模厘定。 (三)与中原银行的关联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范围: (1)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债券借贷、结构化产品、互换、期货、远期、期权及其他带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等的交易; (2)权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包括新三板做市交易等)、基金、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及权益类衍生产品(收益互换、期货、期权等)的交易及/或认购; (3)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其他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外汇、大宗商品交易等。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定价原则: 该等交易的价格应当采用该类型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确定。 3、证券和金融服务范围: (1)承销和保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固定收益产品、结构性产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的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服务; (2)其他投资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重组及并购等方面的财务顾问服务; (3)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及相关金融产品服务、国债期货等期货经纪业务; (4)受托资产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的委托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5)存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账户并取得存款利息; (6)其他金融和证券服务,包括债券分销、手续费及咨询服务等。 4、证券和金融服务定价原则: 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深入践行并充分发挥公司作为河南省“资本市场战略性载体”的核心功能,切实将金融服务融入河南省内实体经济发展大局,公司制定了清晰的战略规划。公司拟紧密围绕河南省重点产业集群布局,依托自身在投研能力、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资源禀赋,聚焦核心赛道,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深化并强化“投行+投资+投研”三投联动机制,旨在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价值创造能力和综合效能。在此背景下,势必会与作为河南省内重要市场参与方的河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股权中心和中原银行产生多层次、多领域的业务交集与合作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1 与现行有效且不时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的“联系人”的定义相同。)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坚守“金融报国、金融为民”初心使命,明确公司发展举措,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增强金融服务效能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公司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锚定“两高四着力”,秉持“中原证券服务中原”发展理念,全力构建“大财富、大投行、大自营”协同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特色化发展、区域化深耕、一体化作战、数字化转型、补短板攻坚”五大关键行动,倾力打造“企航中原”机构服务、“财富中原”零售服务两大品牌,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强化居民资产配置专业服务能力,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一)“大财富”专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细分市场与特色客群,充分发挥省属券商地缘优势,打造特色化服务标杆。加快财富管理转型,聚焦提升客户满意度与获得感,构建“客户分层+产品适配+业务协同”价值生态。针对不同客群需求实施精准分层,匹配标准化、定制化、高端化、差异化服务与产品矩阵,健全分层分类服务体系。加强专业培训与研究支持,优选投顾主办人团队,提升投顾服务水平;优化智能投顾平台,发挥数字化服务支撑作用,打造精品化投顾服务品牌。搭建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协同发展框架,健全目标客户专属对接机制,深度服务重点产业链企业、集团客户、机构经纪客户,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效。 (二)“大投行”强化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以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为主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打造服务河南实体经济新模式。围绕河南省重点产业集群,结合公司投研、人才等资源禀赋,聚焦核心赛道集中资源,提升金融服务价值创造能力。研究业务完善常态化跟踪与专题研究相结合的河南研究模式,围绕河南“六个强省”建设与重点产业集群,聚焦重点产业链与重点板块,推进研究服务产品化、市场化,积极发挥地方产业参谋顾问综合服务功能,赋能地方经济与投行业务高质量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积极发挥上交所、北交所河南服务基地功能,重点加强省内“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完善区域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体系,筛选优质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围绕优质企业发展需求,投行与投资板块及时跟进,提供股权投资、改制辅导、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服务,力争打造“三投联动”服务标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加强投行、投资、研究深度联动机制建设,畅通常态化沟通渠道,完善协同评价体系,全面提升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与业务协同联动效应。 (三)“大自营”探索稳健发展新路径 坚持稳健投资原则,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科学统筹固定收益和权益类资产配置,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坚持投资方向与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同向同行。固定收益投资主动适应市场收益率变化趋势,稳步推进“固收+”发展。销售交易业务强化内外部协同,积极提升债券销售服务与业务规模,以稳健经营夯实服务实体经济基础。 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筑牢风险防控安全屏障 (一)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构建形成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金融企业治理体系。2026年,公司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支撑以及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有效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全面加强合规风控体系建设 公司秉持资本、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风险管理理念,坚持把合规风控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体系。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主动合规风控与穿透管理能力,恪守稳健风险偏好,持续优化合规管理模式,加强新业务、新产品以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前置研究,制定并实施年度法治建设计划,强化重点业务、关键领域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以反洗钱国际评估机构义务为导向和标准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推进全链条、穿透式并表管理,健全可视化的精准管控机制与闭环管理流程,加强对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功能有效发挥提供支撑保障,筑牢安全底线。 三、加快推进数字转型,以数智赋能提质增效 公司立足发展实际,坚持集约建设、场景导向、注重实效原则推进数智化建设,将数字化、智能化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持续夯实技术底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财富管理、投研、客户服务及内部运营等领域,推动数字技术与主业深度融合。遵循建基础、筑能力、推应用思路推进AI智能化体系建设,合理把控投入节奏与规模,短期落地应用快速见效,中长期沉淀核心能力;采取自主开发与联合研发相结合方式,搭建智算底座一大模型中台一业务应用一AI安全四位一体技术架构,聚焦大财富、内部办公、手机APP等重点场景,同步实现内部运营提效、一线展业赋能、对外客户服务体验升级,稳步构建适配公司特色的智能化发展体系,持续赋能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履职能力与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及时传导监管政策与合规要求,重点规范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股份变动、内幕信息管理等关键事项,持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依法合规、勤勉尽责。2026年,公司将继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治理与监管政策培训,及时传递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管案例、行业动态等信息,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薪酬管理与激励约束机制,将经营管理团队考核与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紧密结合,落实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和问责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五、聚焦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深入践行“投资者为本”理念,持续深化“中期+年度”常态化分红机制,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体系。2025年中期分红每10股派0.08元(含税),年度分红拟每10股派0.22元(含税),全年预计分红1.39亿元,占净利润比例30.56%,让投资者获得发展红利。2026年,公司将坚持资本市场人民性属性,在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常态化分红机制,提升股东回报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坚持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与价值创造能力为导向的市值管理理念,致力于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满意度,以扎实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信任与支持。 六、坚持信披合规,健全投资者沟通机制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持续修订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不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流程,提升公司运作透明度与市场公信力。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沪港两地交易所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法定义务,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持续增强信息披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报告与公告可读性、易读性,进一步增强公司透明度与市场形象。 (二)健全多层次投资者沟通机制 公司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投资者沟通服务体系。2025年,公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和上交所E互动等渠道,合规高效回应投资者咨询,组织开展机构调研与业绩说明会,搭建良好沟通桥梁。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主动倾听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全面传递公司发展价值,树立负责任、可信赖的资本市场形象。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经营实际与行业发展环境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资本市场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内外部不确定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推进与成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9点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和2026年6月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6年6月9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H股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详见公司2026年6月9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拟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于2026年6月29日17:00前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楼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楼(邮编:45000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69177590 邮箱:investor@ccnew.com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2026年6月2日,公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秋云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河南投资集团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并新增与中原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与河南投资集团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连董事李文强先生和冯若凡先生回避表决。 (二)与中原银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连董事李文强先生和冯若凡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上限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