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3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9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分项表决,均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并征询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在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推荐陈蕾女士、李圣军先生、费妙奇女士、沈祺超先生、徐学根先生、陈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并征询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推荐杨红军先生、沈梦晖先生、徐飞燕女士及时宇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沈梦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沈梦晖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余三位候选人均已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上述十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经查询,上述十位董事候选人中李圣军、费妙奇、沈祺超、徐学根、陈晖各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票35,250股(尚未解除限制),其余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全部候选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且不存在《公司法》178条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十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蕾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圣军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费妙奇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沈祺超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徐学根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陈晖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杨红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沈梦晖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徐飞燕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选举时宇航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一致通过《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独立董事陈智敏、刘可新、潘煜双、王秀华回避表决。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增大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独立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前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决策的情形越来越多,同时考虑近年来物价上涨的因素,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经董事会审议,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10万元/年,提高至税前15万元/年,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在公司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蕾:女,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历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董事长;2020年7月起,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蕾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士良先生之女。 李圣军: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拥有管理学学士、数量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桐昆股份子公司车间主任、人事宣教科科长、子公司总经理;2009年12月起,任桐昆股份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费妙奇:女,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桐昆股份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税务管理部经理;2017年4月起,任桐昆股份财务总监。费妙奇女士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财务实践管理能力。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沈祺超:男,199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双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持有律师资格证。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8月起,历任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桐昆股份董事长助理兼法务部经理、宇欣公司总经理。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徐学根:男,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桐昆集团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桐昆股份总裁办公室主任、钦州芳烃项目组组长;2022年9月起,任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印尼炼化项目前期工作小组组长、桐昆股份董事长助理兼广西桐昆石化董事长。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陈晖:男,199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历任桐昆股份投资管理部科员、嘉通项目总指挥助理、恒邦厂区总经理;2026年2月起,任桐昆股份总裁助理兼恒阳公司总经理。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陈晖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士良先生之侄。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红军: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2011年6月获得东华大学博士学位,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在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开展访问研究。2011年9月入职武汉纺织大学工作,历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以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开展研究。现任武汉纺织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健康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沈梦晖:男,1979年7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2001年9月至2010年2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0年3月至2022年6月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沈梦晖先生在财务会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是会计专业人士。 徐飞燕:女,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获管学学士学位,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结业。2008年8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山支行个人业务客户经理、公司业务客户经理;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投资银行部股权融资团队主管;2019年8月至今任杭州优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徐飞燕女士在项目管理和股权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时宇航:男,198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律专业人士、信访工作专家,浙江省刑事专家库成员,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案件专业辩护团成员。2012年2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建银律师事务所,现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2026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送上述资料报名参会。电话委托参会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0909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联系人:费妙奇 宋海荣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