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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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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6,00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483.1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6.26万元,202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22.77万元。以此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2025年度存在减亏20%、持平、增亏2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生产能力,缓解产能瓶颈,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布局,推动业务新增长极,有效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具体详见《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一直聚焦手机光学领域精密电子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和集成方案,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摄像头光学模组CCM和音圈马达VCM中,终端覆盖国内主流品牌智能手机。近年来,在保持消费电子主营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汽车电子、电子陶瓷领域业务,力求在新赛道上培育增长点,构建更具韧性与竞争力的业务生态。目前在汽车电子及电子陶瓷领域也均实现了大规模量产,形成了自主产品矩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DPC智能化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智能化产线技改项目” “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产业化技改项目”均投向电子陶瓷领域,系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需求,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DPC及MLCC产品尤其是其中高端产品的产能,提升技术能力,增加公司竞争力。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要求较高,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也处于较高水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能够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并为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一支从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到市场销售各方面配置完备、各具优势、协同互补、架构稳定的团队,核心人员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已形成了成熟和稳定的业务模式。公司通过内部的绩效激励和股权激励等多种措施,促进研发创新、提高运营效率及管理水平,从而打造国内一流的人才团队,推动公司高质量及长期可持续发展。
  2.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通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形成了覆盖精密制造工艺、光学驱动技术、电子陶瓷材料应用等多方面的核心技术。通过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公司在产品精度、可靠性、集成度等方面保持行业领先水平。截至2026年5月末,公司累计已获授权专利340项,其中发明专利80项,并拥有软件著作权13项。
  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创新能力,能够自主设计、开发各种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能够保障公司长期的市场竞争力。
  3.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电子陶瓷领域,公司MLCC产品已覆盖市场主要尺寸产品,且持续加速MLCC高容量、小尺寸等重点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已覆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及其他工业等多领域市场应用;在DPC业务方面,公司自主开发了预制金锡陶瓷热沉产品,包括预制金锡的氮化铝、碳化硅等产品,该类产品具有高耐热、高绝缘性、高导热率等特点,市场认可度高,已被广泛应用于高功率激光器、激光切割、激光焊接等领域。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备良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进行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资金成本,认真规划各项费用支出平稳有序,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办公楼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3、议案10、议案12至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3、议案6至议案8、议案10、议案12至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办公楼2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务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512-36831116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进行如下调整:
  一、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5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483.1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调整前: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宾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
  1、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布局,结合市场环境变动及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经公司审慎研判,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不再将“芯片插入集成(CMI)元件技改扩建项目”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不再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此外,综合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综合考量,公司新增“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产业化技改项目”作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5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483.1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进行调整,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且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将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0月1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0月1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26年10月14日届满。
  二、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0月14日。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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