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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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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慧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慧颖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慧颖女士,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3月至2007年3月,任公司前身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历任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副经理、经理;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采购管理中心经理;2017年7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李慧颖女士持有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豪”)0.60%股权,世纪星豪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李慧颖女士通过世纪星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0万股。除世纪星豪外,李慧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1,250,000股,A股股本为271,250,000股,H股股本为30,000,000股,其中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50,0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5,000,000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3、6、7、9、10、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是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股东王爱国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波女士、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对提案8已回避表决。 (二)累积投票提案 ■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郑茜元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下午16:00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王爱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王爱国(主任委员)、孙建强、黄兆阁、李宗好、韩博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孙建强(主任委员)、黄兆阁、项婷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项婷(主任委员)、孙建强、李宗好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兆阁(主任委员)、孙建强、李慧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角色如下: 王爱国先生、李宗好先生、李慧颖女士、韩博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孙建强先生、项婷女士、黄兆阁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统筹公司经营决策与落地执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高效实施,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爱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纪先尚先生、陈广龙先生、韩博先生、于垂柏先生、于雨女士、李建风先生、王帅先生、孙红喜女士、任云飞先生、艾小燕女士、杨召奇先生、王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垂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同意聘任于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莉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王爱国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明尼苏达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新材料行业领军人物,中国管理科学大会副理事长,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国科学家论坛科技创新成果论文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青岛市第十四届、十五届、十七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劳动模范,青岛市人才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青岛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曾获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建国60周年中国塑料制品行业魅力领军人物、中国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中国管理科学成就特别贡献奖、中国中小企业十大杰出社会贡献企业家、乡村振兴杰出贡献人物、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企业家、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创业明星等荣誉称号。200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 王爱国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12,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3%。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豪”)持有公司股票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徐波女士持有世纪星豪83.30%的股权,系世纪星豪的控股股东,徐波女士亦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王爱国先生与徐波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以外,王爱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纪先尚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公司营销管理中心经理;2011年2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营销管理中心经理、世纪星豪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兼营销管理中心经理、世纪星豪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世纪星豪董事。 纪先尚先生持有世纪星豪4.50%股权,世纪星豪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纪先尚先生通过世纪星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万股。除世纪星豪外,纪先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广龙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07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世纪星豪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世纪星豪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世纪星豪董事。 陈广龙先生持有世纪星豪2.50%股权,世纪星豪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陈广龙先生通过世纪星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万股。除世纪星豪外,陈广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韩博先生,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共获得发明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曾获青岛市城阳区“拔尖人才”、“劳动模范”等荣誉。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海尔集团;2008年5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国恩塑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国恩未来(广东)塑业销售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国恩化学有限公司经理。 韩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帅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采购部主管;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任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副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历任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副经理、经理;2016年2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恩熔喷产业有限公司经理。 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于垂柏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审计总监;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于垂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建风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客户经理;2018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郑州分公司负责人;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恩塑业(河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建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于雨女士,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6年2月起,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以及淮安信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恩体育草坪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国恩文体产业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国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国恩未来(辽宁)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国恩青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于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雨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孙红喜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海信集团,历任海信集团结算中心资金主管,海信空调公司、海信模具公司、海信智能商用公司财务负责人、海信集团财务共享中心项目顾问;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红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任云飞先生,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匈牙利大使馆商务参赞处翻译;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客户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艾小燕女士,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战略发展中心负责人;2022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战略发展中心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战略发展中心负责人、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石化董事、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俣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艾小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召奇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学硕士。历任青岛红领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山东康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部总监、淮安信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杨召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龙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共获得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项,主笔及参与团体标准3项,发表专业学术论文7篇。曾获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青岛市科学技术三等奖、城阳区“拔尖人才”、“区长杯”创新大奖金奖等荣誉。主持并参与公司研发创新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制造业创新培育中心”、“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等。参与3项重大项目获国家级资金扶持,1项重点研发项目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自2009年起,历任技术中心主管、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监事;2023年5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中心副主任;2025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以及国恩未来(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国恩化学有限公司监事、国恩未来(上海)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王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莉娜女士,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中石化齐鲁石化齐翔公司财务会计、主管、审计主管;2004年1月至2006年9月,任山东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10月2007年12月,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青岛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海洋化工研究院分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青岛安信化学品安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稽核部负责人。 张莉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玉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营业部区域经理助理、香港韦恩投资公司股票交易员、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烟台北方安德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主管、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长,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 1、非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董事长)、李宗好先生、韩博先生; 2、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项婷女士、黄兆阁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李慧颖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王爱国(主任委员)、孙建强、黄兆阁、李宗好、韩博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孙建强(主任委员)、项婷、黄兆阁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项婷(主任委员)、孙建强、李宗好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兆阁(主任委员)、孙建强、李慧颖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聘任王爱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纪先尚先生、陈广龙先生、韩博先生、于垂柏先生、于雨女士、李建风先生、王帅先生、孙红喜女士、任云飞先生、艾小燕女士、杨召奇先生、王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垂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于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爱国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统筹经营决策与落地执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高效实施。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董事长与总经理权责,重大事项经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前置审查,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作透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同业竞争严格限制并充分披露,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公司已建立完善制衡与监督机制,防范治理风险,能够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秘书于雨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雨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0532-89082855 电子邮箱:SI@qdgon.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四、公司聘任其他人员情况 聘任张莉娜女士为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聘任王玉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玉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玉林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0532-89082855 电子邮箱:SI@qdgon.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胜利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王亚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胜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00股。王亚平先生和王胜利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亚平先生和王胜利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625万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125万股变更为29,5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125万元变更为29,500万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0-17:1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于雨女士 4、联系电话:0532-89082999 5、邮编:266111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期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1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一塑”)、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骐光电”)、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复材”)、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塑贸”)、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塑业(青岛)”)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子公司国恩一塑、国骐光电、国恩复材、国恩塑贸、国恩塑业(青岛)的融资授信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2281202600000022)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3)债务人: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自2026年06月21日至2029年06月21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5)担保金额:10,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青光银公三高保字第2026005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3,000万元。 (6)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8)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ZGBZ-GQ0604)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为债务人连续办理授信项下全部业务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而产生的债权。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青岛能源额保字20260601第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6年6月5日到2027年6月4日的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青岛能源额保字20260603第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6年6月5日到2027年6月4日的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青岛能源额保字20260602第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6年6月5日到2027年6月4日的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05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76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3)债务人: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自2026年5月19日起至2029年5月18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权人通过应收款链平台为债务人办理的应收款转让(带回购)业务、应收款保兑业务以及因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5)担保金额:16,5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04,537.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8.02%。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 477,537.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31%;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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