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春卫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李百春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振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财务总监沈蔚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李百春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卢丽莎、高佳玲子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