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1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现将该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方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方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被担保方2025年度财务数据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武汉中海粮油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函 1、债权人名称:武汉中海粮油销售有限公司 2、担保方(保证人)名称: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天门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宜昌阳光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4、担保总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后两年 6、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贵公司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公司将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与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各子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名称: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路易达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路易达孚(上海)有限公司、东莞路易达孚饲料蛋白有限公司、广州富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中山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江门粤海饲料有限公司、福建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浙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江苏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天门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湖南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宜昌阳光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4、担保总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货款、违约金及迟延支付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8、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年5月23日起至2029年5月22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5,070.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7.3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余额为85,058.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3.41%,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饲料产品的融资担保余额为10,011.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9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付的担保以及涉诉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