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6-021 |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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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刘安省先生持有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3,473,5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4%;本次补充质押8,000,000股后,刘安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4,713,9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4.92%。 ● 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7%;本次补充质押8,000,000股后,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8,621,6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0.09%。 本公司于2026年6月8日收到刘安省先生办理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刘安省先生于2024年1月10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4,465,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24年1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9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4,465,5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6年1月9日。2025年8月26日,刘安省先生提前将上述股份中的3,010,000股解除了质押。2026年1月9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剩余股份1,455,5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7年1月8日。2026年2月27日,刘安省先生补充质押250,000股。2026年6月8日,刘安省先生再次补充质押510,745股,上述质押已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刘安省先生于2024年3月20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14,208,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24年3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5年3月20日。2025年1月9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14,208,4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2月27日,刘安省先生补充质押3,260,000股。2026年3月20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17,468,4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7年3月19日。2026年6月8日,刘安省先生再次补充质押5,231,254股,上述质押已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刘安省先生于2023年9月4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6,0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23年9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3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6,090,0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3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6,090,0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2月27日,刘安省先生补充质押1,450,000股。2026年6月8日,刘安省先生再次补充质押2,258,001股,上述质押已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4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48,621,6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20.0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3%,具体情况如下: ■ 注:尾数差主要为四舍五入导致。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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