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指定会议地点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为: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丽英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烁、路天骏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