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6-27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正甲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董事夏胜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何欣女士列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伟先生、童超先生列席了会议,公司纪委书记胡君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出资收购银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05,252,70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14%)在对议案1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婷婷律师、蒋慧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谢婷婷律师、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1、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嘉富人寿”) 2、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济海”) 3、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供应链”) 4、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舟山济海”) 5、浙江东方乾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乾睿”) 6、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济桐贸易”) 7、浙江东方嘉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信”) 上述被担保人中,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东方乾睿、东方嘉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济桐贸易为公司参股公司。 ●本期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情况:2026年5月,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发生额为22,281.26万元,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6,659.5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41%。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易、东方乾睿、东方嘉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促进2026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东方”)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5月13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602,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见公司2026年4月18日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为支持东方嘉富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韩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方嘉富人寿发行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资本补充债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11月21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6年5月,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发生额为22,281.26万元,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6,659.5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易、东方乾睿、东方嘉信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4月18日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被担保人东方嘉富人寿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本月被担保人情况等较前述公告时未发生显著变化。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同时考虑了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易、东方乾睿、东方嘉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6,659.5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41%,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