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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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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奕瑞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奕瑞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8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4.97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49.46元/股。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奕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奕瑞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奕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奕瑞转债”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4.97元/股的转股价格(2026年6月12日起转股价格为81.43元/股)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14,35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501.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2号文同意,公司143,50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奕瑞转债”,债券代码“118025”。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奕瑞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499.89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自2023年3月1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9.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4月24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54.5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因公司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8日起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3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自2023年12月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29.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1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62.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自2024年7月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62.7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自2024年12月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62.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1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15.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归属登记,自2025年10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15.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因公司完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自2025年10月2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14.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自2025年12月2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14.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6月1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1.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奕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8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奕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149.4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奕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奕瑞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奕瑞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奕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奕瑞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奕瑞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奕瑞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奕瑞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奕瑞转债”的情形。如上述主体未来交易“奕瑞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4.97元/股的转股价格(2026年6月12日起转股价格为81.43元/股)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奕瑞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要求,“奕瑞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
  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投资者持有的“奕瑞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奕瑞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720560-8311
  电子邮箱:ir@iraygroup.com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143,50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的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43,501.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369.65万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31.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39号)予以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此外,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均需通过指定银行以托收方式扣缴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中心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在支付后的6个月内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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