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健侃先生、尹航先生、赵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娄贺统先生、范从来先生、夏雨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娄贺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健侃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振石集团总裁助理;2008年6月至今,担任振石集团董事;2015年2月至今,担任恒石控股董事;2016年1月至今,历任振石集团副总裁、总裁、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巨石董事;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20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张健侃先生与张毓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健侃先生系张毓强先生之子,系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系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张健侃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张健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以及通过持有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列明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赵峰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巨石集团总裁秘书、董事长秘书等;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振石华美董事;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担任华智研究院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振石华美董事长;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担任振石集团生产运营总监;2023年2月至今,担任振石华美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峰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赵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通过持有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列明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尹航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5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巨石集团总裁秘书、投资策略专员;2014年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振石集团发展战略部副部长、发展战略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3年9月,担任振石集团监事;2019年1月至2023年4月,担任振石集团董事局秘书;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振石集团投资战略部总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担任振石集团战略投资总监;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振石华美董事;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担任华智研究院董事长;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尹航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尹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宁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润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以及通过持有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列明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娄贺统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84年9月至今,历任复旦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2年6月至今,担任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娄贺统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娄贺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列明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接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要求。 范从来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学科处处长、经济学院院长、商学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2026年4月担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从来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范从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列明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接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要求。 夏雨扬女士,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8年2月,担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8年3月至2025年2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担任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秘。 夏雨扬女士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夏雨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列明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接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3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健侃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张健侃先生、赵峰先生、尹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娄贺统先生、范从来先生、夏雨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于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凰湖大道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 至2026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六)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28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者邮箱(ir@zhenshi.com)在2026年6月22日16:00前发送相关材料办理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本次股东会,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8181081 联系邮箱:ir@zhenshi.com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携本人身份证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