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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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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投资约8.12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域研发基地项目(暂定名称,具体项目投资总金额以正式项目实际投资方案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南山区粤海街道宗地号为T304-014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9,500万元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深地合字(2026)8006号。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将持续推进本项目建设工作,强化公司研发能力和整体综合实力,优化场地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管理效能和资源整合能力,为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三、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受让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代码:440305005001GB00154
  宗地位置:深南大道与科技中二路交汇处西北侧
  宗地用途:新型产业用地
  宗地面积:9264.52平方米
  使用权出让年限:30年
  出让价款总额:人民币19,500万元
  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域研发基地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的前置条件。本项目投资事项是从公司实际利益出发,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从长远发展方向来看,若本次投建事项顺利实施,将强化公司研发能力和整体综合实力,优化场地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公司管理效能和资源整合能力,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后续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可能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需办理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三)本次投资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后续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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