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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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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41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26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185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面值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自出具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2026年度中期票据(第一期)已于2026年6月5日完成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37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根据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总经理魏卫东先生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八名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2,070,30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70,300元,注册资本将由2,658,216,778元减少至2,656,146,478元。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将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七名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刘宇先生、丁培和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两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的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39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70%。
  (二)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享受任职津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或以职工身份领取薪酬的,以其实际岗位和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兼任公司其他职务、亦不以职工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结合其所任职位的职级、职责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核定后发放。
  (四)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考核情况核算发放薪酬。除特别说明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薪酬的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止付追索、考核与调整等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相关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最新的相关制度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38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股,涉及激励对象人数23人;
  ● 因组织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22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3.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辞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1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3.21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6月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1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披露的同时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为245人,授予登记数量为2,658万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18日。
  (八)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组织原因造成工作调动免职或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仍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但因岗位、职责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权益归属明确)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剩余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根据上述规定,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经统计,2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不在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股,其中主动辞职人员1人持有130,000股,组织调整人员22人共计持有1,940,300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41元/股-2024年度每股派息额(0.10元/股)-2025年度每股派息额(0.10元/股)=3.21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为3.21元/股,其中1,940,300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支付相应利息,130,000股不涉及支付利息。
  3.回购价格及适用情形
  因组织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22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照3.21元/股,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辞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1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为3.21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约为675万元(含应付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070,3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1.“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40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单独披露;第(二)项、第(三)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23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信函或邮件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9:00一17:00,工作时间)。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人:郑正 敬昆
  3.邮政编码:100020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附注:
  1.对提案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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